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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公安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8:07: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公安分局

2022年,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相关规定,拓宽信息公开内容和渠道,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公开公安工作、重要会议等各类政策信息,有力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向社会公布《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及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涉法涉诉、行政诉讼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几个方面组成,本报告全文在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益昌大道122号,邮编:628021,电话:0839-520511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突出组织领导、制度体系、平台建设、依法行政,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公安领域的工作水平,依法、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始终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工作理念,持续做好公安主业,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主动公开公安工作信息,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动态78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44期176条,微博“平安昭化”公开政府信息16750条。公开信息书记、区长信箱11条,办结率100%;公开范围涉及产业发展、重大决策、政策宣传、民生、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报告情况、舆情回应等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单位、团体以及公民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分局成立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杰任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统筹,其余警种部门、派出所配合。政府公开信息由办公室录入、办公室负责人复核、分管局领导再审的三级审核后报政府信息中心,确保了信息工作的顺利运行和高效开展。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全区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政府政务公开栏、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信息公开功能,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极大的方便了公众获取公安工作信息,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报送,领导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发布前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准确无误。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定期检查政务公开情况,对完成不到位、工作不及时的情况,进行督促询问,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3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165

行政强制

26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按照既定要求,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促进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涉及群众、企业利益关系密切的公开信息,因宣传力度不够,群众、企业知晓度还不高;二是公开信息栏目中发布的信息,多为数字、专业类的,对群众理解、利用信息公开内容要求高;三是信息公开专业力量投入不足,无专项负责的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民警兼任,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质量也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途径,让更多市民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二是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渠道,通过微博、网上公安局、电话、网上信箱等途径接受公众的监督;三是增加专业人员编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工作能力水平,增加信息更新频次,增强信息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全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