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广元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广元区昭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广元区昭化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二、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统一领导、分工明确、预警预防、分级响应、反应快速、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广元区昭化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核事故除外)。
四、工作目标
通过编制《预案》进一步强化应急指挥部组织体系,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响应速度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发生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后能够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及时果断采取措施,把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五、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包含7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预案编制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危险化学品的概念和确定类别。
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确定区级指挥部由区政府成立,指挥长为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应急局局长、事故相关行业领域主管(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区级有关部
门和事发地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区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发生一般及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区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交通管制、医疗救护、环境监测、后勤保障、新闻报道、善后处置、技术保障9个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应工作并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各指挥部成员按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
第三部分是预警预防及事故应急分级响应。明确事故响应等级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并对不同等级响应措施作出部署。
第四部分是运行机制。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将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分为特别一级、二级和三级响应。明确不同等级响应条件及响应措施、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等。事故报告坚持速报、续保、终报的原则,按照事故级别对报送部门、报送时限、先期处置措施作出明确要求。
第五部分是应急保障。从通信与信息、救援装备、应急队伍、治安和交通运输、医疗卫生、资金、物资、生活愉快应急避难场所、电力、环境和技术储备等各方面对保障工作提出要求。
第六部分是附则。确定预案编制由区应急局负责,对宣传、培训、管理工作作出安排,明确奖励与责任追究情况。
第七部分是附录。公示了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响应流程、应急救援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重点企业名单。
六、创新举措
一是调整分级响应范围。以市级预案为基础,调整较大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为一级响应,特殊时段、跨县(区)等超出超出事发地县(区)应对能力的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为二级响应,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为三级响应。二是规范细化应急响应处置措施。《预案》对事故信息的报送内容、时限按要求进行了规范调整,对应急处置措施中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派出工作组、成立现场指挥部和救援、信息发布等内容进行了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