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健全应对森林火灾运行机制,规范森林火灾处置行为,2023年,广元市昭化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重新修订了《广元市昭化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修订《预案》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市级层面应急预案已修订。《广元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于2023年1月进行修订,对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指挥单位任务分工、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二是落实市森防指办工作部署的需要。广元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广元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预案编修工作,要求各地着眼构建上下贯通、横向配套的预案体系,按照同步筹划、分级编修、跟进完成的要求,抓紧推进预案编修工作。三是按照《广元市全力做好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三十条措施》的要求。当前,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提出的“不能屡屡重蹈覆辙”的郑重告诫,把扑火安全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为此有必要针对已经变化的形势要求,在应对措施上作相应的调整。
二、修订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三、修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森林防火条例》
3.《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
4.《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5.《广元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6.《广元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7.《广元市昭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8.《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昭化区应急委员会的通知》
四、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九个部分。包括总则、主要任务、组织指挥体系、处置力量、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综合保障、后期处置和附则。
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明确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灾害分级;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主要明确在发生森林火灾后各级的主要任务有转移安置人员、组织灭火行动、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和维护社会稳定;第三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主要是明确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人员组成与职责、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指挥部成员单位与职责、扑救指挥体系建立和专家组职责;第四部分为处置力量,主要明确森林火灾扑救力量编成和力量调动程序;第五部分为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主要明确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森林火灾预警分级、预警发布和响应措施、火灾动态监测、火场预测预警和火灾信息报告;第六部分为应急响应,主要明确森林火情发生时初期处置工作、火情分级响应、响应具体措施和区级层面根据响应等级落实响应措施;第七部分为综合保障,主要明确森林火情发生后运输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和电力通讯保障的内容;第八部分为后期处置,主要明确森林火灾扑救完成后应组织火灾评估、火因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工作总结和表彰奖励;第九部分为附则,主要明确了预案演练、管理、更新、预案解释和预案实施时间。
三、预案的亮点
新《预案》与原《预案》相比,从指挥结构、任务分工、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都作出了重大调整。现对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是调整了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按照《广元市全力做好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三十条措施》的要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区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区应急局、区林业局林业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森林防灭火专职副指挥长任常务副主任,使组织指挥体系进一步加强。
二是明确了指挥单位任务分工。按照《广元市昭化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对公安、应急、林业、经信职责任务进行了明确,全面增强了工作合力,强化了部门协调联动,切实做到高效协同。
三是调整了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按照《广元市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确定了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全区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全区森林高火险期,使森林防灭火监测预警更加严密。
四是更新了森林防灭火专家名单。针对人员变动,对专家组人员名单及时进行了更新,进一步提升了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
解读单位:广元市昭化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839-8724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