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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1 10:08: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区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持续深入学习。区农业农村局把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学法列入党组年度学习内容,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持续推动全局上下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精心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全体学员按时完成年度学法任务。

(二)加强教育引导。积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依托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自身优势搭建学法用法平台,在生产发展、乡村治理、乡风文明上发挥重要作用。

(三)加强宣传宣讲。积极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活动深入行政村和各类市场主体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学法用法意识。2022年牵头开展送法下乡27次,开展普法宣传16场次,印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进行专题宣讲2次,开展普法培训1750人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农业农村部门职责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事项认领率、发布率、办事指南准确率、网上可办率均达100%,“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率100%,按照“及时、便民、高效”原则实现“一网通办”,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和行业要求,合理下放事项至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全面清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能取消则取消,明确每一个环节的承办部门、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力争减少中间环节和审批时限,简化办理流程,不断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质量。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广元市昭化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广元市昭化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广元市昭化区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了农业执法程序。通过广元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2022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等行政管理信息,接受群众监督。2022年已有行政许可242件、处罚8件上传公示。

2.编制完善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按照严守法律安全底线,创新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的原则,根据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的情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以及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等因素,制定了《昭化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三张清单”》。

3.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厘清全区种植业、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农产品等执法监管对象,将所有检查事项录入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分类建立执法对象台账及数据库;严格规范抽查流程,严格执行“双告知”工作制度;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平台。按照《广元市昭化区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同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联合抽查9次,自行开展单部门抽查2次,抽查检查对象33家,已完成检查结果系统公示33家,公示率达到100%。

4.遵循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的原则,制定《广元市昭化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广元市昭化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广元市昭化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及《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干预农业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和职责,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考评和监督机制,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保障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全面提高我局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2022年我局所办案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接到关于执法行为不规范方面的投诉。所办案件参加全省案件评查获得好评,获评省优秀案件1件。

5.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渔政“亮剑行动”等专项执法整治行动,调解农资纠纷10起、处置信访件19起,办理各类违法案件13起,收缴违法捕捞工具3副(套),移交公安部门非法捕捞案件1起,持续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三、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法定程序

区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一)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坚持深入调查研究,通过上门调研、文件会签、召开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同相关部门、群众、企业代表沟通协商,充分听取各界意见。在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草稿多次进行修订完善,确保了重大决策更加符合工作实际和企业群众需求。

(二)落实专家咨询及风险评估机制。在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和建议,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对涉及企业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形成了规范、科学、稳妥的行政决策体制,对提高行政效能、推动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坚持进行合法性审查。在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区农业农村局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其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本单位合法性审核机构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后,及时向区司法局提报申请,对文件的制定主体、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主动接受更加严谨的审查。2022年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3件。

(四)严格落实集体讨论。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行政决策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对重要规划、政策、项目资金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坚持先调查研究后集体讨论决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五)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本级人民政府网站等途径公布。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积极向公众进行解释说明。

四、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农业综合执法体系还不十分健全、农业行政权力运行还欠规范、农业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等问题。2023年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工作。

(一)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建设。进一步健全机构、配齐人员、理顺职责、完善装备。开展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培训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优秀案卷,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二)创新法律宣传方式。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大力开展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用真实案例和通俗语言,直观、形象、生动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

(三)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对我局行政权力进一步梳理,结合新的政策及时修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扎实推进“一网通办”,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