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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 知
发布时间:2020-01-14 13:45: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昭府办发〔2020〕2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          知


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


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

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构建我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监管效能和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元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广府办发〔2019〕5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底,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到2022年底,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工作措施

(一)统一“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平台应用

区级相关部门不再通过广元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自建监管系统,全程依托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二)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

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省级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全区本部门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省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发生调整的,要及时调整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

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统筹建立健全覆盖本辖区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并动态更新,区级联席会议每年对“两库”建设和维护情况进行督查。

(四)细化完善抽查工作规范

区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就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工作完成时限等作出明确规定,方便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厘清各部门工作职责。

(五)合理制定年度抽查计划

负有市场监管职能的各部门,要按照区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合理拟定本部门需要联合开展的年度抽查计划(抽查计划名称、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数量、牵头部门、参与部门、检查日期等内容),并在每年12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联合抽查计划报送区联席会议审议并印发,联席会议应在次年1月底前编制完成报区人民政府印发,并向社会公示。年度计划可动态调整,动态调整和临时增减的联合抽查检查事项,报联席会议和司法部门备案公示后方可实施。

三、组织实施

(一)随机产生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联合抽查检查牵头部门要根据要求和抽查计划安排,制订抽查检查方案并在省级平台录入,并按照抽查检查方案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匹配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方式采取信息化技术随机摇号抽取,抽取过程可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公证部门、市场主体或社会第三方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象抽查比例不超过检查对象名录库总数的5%。重点领域、特殊行业和上级有具体要求的除外,但应明确抽查比例上限。

(二)合理组织实施抽查检查

由区政府印发确定的年度抽查事项,按照“谁主管、谁牵头”的原则确定联合抽查检查的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记录检查情况所使用的文书,应当涵盖抽查事项清单所列内容,并符合抽查工作规范要求。

每批次抽查检查要在完成随机抽取和选派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抽查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实施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鉴定结论,有关部门(单位)应加强对第三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除有特殊时间要求的抽查检查事项外,原则上所有联合抽查检查事项应在当年11月20日前完成。

(三)强化抽查检查结果运用

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每一批次抽查检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抽查检查牵头部门负责录入抽查检查结果。抽查检查结果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四川)向社会公示。要严格执行录入制、公示制,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率和公示率均应达到100%。对于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抽查检查结果,应当由录入责任部门经办人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报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列入不公示内容并存档备查。

(四)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

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立案查处的,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调查处理。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要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区级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

(二)开展督查考核

将区级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区级联席会议对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消极懈怠、不作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明确责任边界

区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照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区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细化追责免责相关办法,明确政策标准和评判界线。

(四)总结经验做法

区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季度末要向区联席会议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情况,要认真梳理总结工作亮点、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形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年度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区级联席会议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