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府发〔2019〕1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中国西部(广元)绿色家居产业城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昭化区相关部门,市自然资源局相关科室:
《中国西部(广元)绿色家居产业城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方案》已经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人民政府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全力保障项目落地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特此通知。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3月5日
中国西部(广元)绿色家居产业城项目
用地保障工作方案
2019年1月,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发〔2019〕5号文件将中国西部(广元)绿色家居产业城项目列入省重点推进项目,该项目是我市承接成都产业转移的重大项目,对促进昭化区域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为切实加快家居产业城项目建设进程,全力做好项目用地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一)项目用地需求情况
中国西部(广元)绿色家居产业城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昭化区元坝镇、柳桥乡境内,涉及元坝镇大坝村、青树村和柳桥乡新胜村、分水岭村,规划范围总面积约27000亩,建设用地11000亩,其中工业用地7500亩。规划用地范围无历年报征地块,不涉及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2019年,该项目拟使用土地6500亩,其中:道路用地974.36亩,场地平整项目用地5525.64亩(含标准化厂房、规划建设的1、2、3、4、5号地块和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用地)。3月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邹自景主持召开的市家居产业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家居产业城昭化片区2019年必须完成新胜组团3000亩、大坝组团1000亩的土地、林地报征、征收及场平。
(二)项目用地现状情况
1.2018年,家居产业城范围内已经报征柳桥乡新胜村土地357亩,位于项目场地平整的2号、4号地块。
2.昭化区现有批而未供土地2773亩,主要分布昭化镇、元坝镇,通过建设用地区位调整予以保障的用地指标约有1033亩。
3.家居产业城货运大道974.36亩土地可以作为单独选址项目,不占用昭化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指标。
4.项目区域内的拟征收的土地均不符合柳桥乡、元坝镇现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进行规划局部调整。经核实,可通过土地规划局部调整指标1580亩,土地调规后即可组织土地报征。
5.按照项目2019年新胜组团3000亩、大坝组团1000亩的最低用地需求,市自然资源局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在全市范围内跨县区调整规划指标2420亩。
6.力争2019年项目完成报征土地6500亩,其中耕地约3000亩。
二、项目用地报征政策和有关规定
土地报征,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一)项目报征流程。该项目由昭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代拟区政府请示上报市政府,由市自然资源局代拟市政府请示上报省政府审批。报件资料由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其中林地征占手续由昭化区林业局负责,社保资金预存等相关费税由昭化区财政部门、社保部门按各自职责落实。
(二)项目用地报征指标需求。报征土地所涉及的指标主要包括: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昭化区现有指标情况如下:一是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截止到2020年,昭化区可以使用的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是3665.99亩,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2267.01亩。在规划期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不能突破。二是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昭化区现有耕地占补平衡指标2067.77亩,其中水田1015.42亩。三是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该类指标由省分年度下达到各市州和扩权县,在本年度内新建建设用地不能突破该计划。省预留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保障省重点推进项目,省重点推进项目年度计划指标省上匹配70%,地方匹配30%。
(三)土地报征规划符合性审查。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若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首先要在区内调整规划指标,不涉及中心城区乡镇报市局或市政府审批,涉及中心城区乡镇报省厅或省政府审批。若区内不能保障,则需要在市内跨县区调整指标,需报省政府审批。市域内指标全部用完(截止2018年底,全市范围内共剩余规划指标20775亩)仍然不能满足项目用地需求的,可请示省政府同意后使用省级预留规划指标。
(四)土地报征所需费用。土地报征需预算森林植被恢复费、林勘费、社保预存资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等。按该项目所在地标准,森林植被恢复费10-40元/平方米,林勘费9万/宗起,社保预存款11.2248万元/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6元/平方米,耕地占用税21元/平方米,耕地开垦费3万元/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途径
(一)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不足。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指标调剂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调剂其他县区的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2420亩用于家居产业城昭化片区土地报征,具体的调剂方案以市政府批准的为准。
(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不足。昭化区家居产业城按6500亩土地报征,其中约有耕地3000亩。通过争取省自然资源厅对昭化区现有17个土地整理项目终验取得耕地指标约2000余亩来保证报征需要。
(三)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足。对省匹配70%的指标后仍然不足的部分,由市自然资源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解决。
(四)报征土地资金保障的问题。经初步测算,报征6500亩土地,约需预存失地农民社保资金、上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约3.5亿元,由昭化区财政予以全力保障,按时解缴确保及时组卷报征土地。
(五)及时供应土地的问题。昭化区要加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坚持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和及时供地的原则,在取得省人民政府用地批文的6个月内,完成所征收土地的供地工作。
(六)合理使用土地指标的问题。昭化区应在2019年内确保市内统筹调剂的规划指标在年度内得到有效使用。因工作推进不力,资金不到位导致不能全部使用的,由昭化区人民政府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偿还调出县区。
四、落实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机制
(一)成立工作组,建立联席工作机制
成立中国西部(广元)绿色家居产业城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组,由市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饶冬果,昭化区委常委、副区长杨武生任组长,昭化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孙永明、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科科长汪建国任副组长(其中,汪建国同志兼任联络员),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科、规划科、土地利用科、征拆科的负责人,昭化区财政、人社、规划、交通、林业、经信、招商、推进办、昭旺公司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每个月定期召开两次联席会议,会议分别由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人民政府轮流召集,及时解决项目用地保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明确部门分工,夯实工作责任
1.关于货运大道的报征问题,由昭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将土地报征资料在3月15日前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昭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责任领导:孙永明、王大俊。
2.关于土地报征的有关问题
(1)昭化区内土地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由昭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在3月10日前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查,3月15日前市自然资源局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争取3月20日前取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复。责任单位:昭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科,责任领导:梁晶、冉子龙。
(2)昭化区建设用地区位调整方案由昭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在3月30日前完成区位调整报批组卷,并上报报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昭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科、耕地保护监督科,责任领导:孙永明、冉子龙、汪建国。
(3)昭化区使用增减挂钩指标报征。由昭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加快推进区财政投资建设挂钩项目的验收工作,力争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验收,并使用不少于100亩的增减挂钩指标用于家居产业城的土地报征。责任单位:昭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任领导:孙永明。
(4)市内跨县区规划指标统筹调剂方案。由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科负责编制并落实调剂方案。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科,责任领导:冉子龙。
3.关于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问题,由昭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加快推进17个土地整理项目的验收工作,其中2104年以前实施的项目在今年4月15日前完成验收,2018年以前实施的项目在今年9月10日前完成验收,并取得上述项目的新增耕地指标分成部分。责任单位:昭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任领导:欧阳玉林。
4.关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问题,由市自然资源局在全市范围内调剂解决并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科,责任领导:冉子龙。
5.关于报征资金保障的问题。昭化区财政局在接到昭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的解缴失地农民社保费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公函后,在3个工作日预存、解缴到位。责任单位:昭化区财政局,责任领导:李良枝。
6.关于供地保障的问题。由昭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编制供地会审方案,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在接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请市土管会审议通过,昭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市会审通过的60日内通过招标、挂牌、拍卖等方式完成供地。责任单位:昭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责任领导:孙永明、母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