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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2019年度森林防火 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1 15:11: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昭府办函〔2019〕2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2019年度森林防火

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广元市昭化区201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



广 元 市 昭 化 区

201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目标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确保本辖区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将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把森林防火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森林防火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健全扑救队伍。重点林区的乡镇必须建立1支义务森林消防应急队伍,一级火险乡镇为30人,二级火险乡镇为20人。每个重点林区和集体林场等单位,要建立1支15至20人的森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各乡镇(街道)要及时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每年至少举办1期森林防火培训班,至少组织森林消防应急队伍开展1次扑救森林火灾演练。

(三)加大经费投入。要足额保障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经费,及时维护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并将森林防火建设纳入乡镇(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提升预防与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四)开展宣传教育。科学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方案,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确保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五)严格火源管控。采取严厉措施抓好野外火源的管控工作,落实好巡山护林员火情监测和巡山管护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努力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六)加强基础建设。大力推进森林防火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森林防火“六有”乡镇建设向重点林区村组延伸,夯实森林防火基层基础。

(七)强化值班值守。森林防火期内,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坚持有火必报、边扑边报,确保信息畅通,严禁迟报、瞒报、误报森林火灾信息。

三、考核奖惩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年末严格对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火工作进行考评,对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将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应急处置不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或群死群伤事故的乡镇和单位依法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