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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2 16:10: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昭府办函〔2018〕11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昭化区2018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




广元市昭化区2018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扩大农村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业服务“三农”水平,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5〕7号)的文件精神和2017年11月3日全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是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扶贫有效手段和措施。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有利于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防范和化解农民生、老、病、死等风险对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社会稳定带来的风险;有利于完善农村的灾害救助体系,保护农民积累的财富免受自然灾害冲击,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农村的金融支持体系,有效分散和转移农村金融部门的贷款风险,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全区农村人口参保面达到60%。

三、有关规定和政策

(一)参保原则和对象。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群众自愿”的原则,在全区29个乡镇(街道)推广该项业务。参保对象为户籍在昭化区或生活地在昭化区境内的出生满30天以上至65周岁身体健康的农村和城镇户籍居民。

(二)经办机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办理机构为中国人寿昭化区支公司。

(三)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统一保险费为100元/户,保险金额:60000元/户(意外死亡或高度残疾)、3000元/户(意外医疗)、3000元/户(疾病身故),累计保险金额共为66000元/户,由符合投保条件,参保凭证载明的家庭成员平均分配,保险期限均为一年。因从事高危职业意外伤害身故、高度残疾、意外伤害医疗的按其本人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职业风险等级为五级的保险责任按50%给付,职业风险等级在五级以上的按20%给付。

(四)参保方式。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以村、组为单位统一投保,原则上投保的成员应占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60%以上。

(五)保险责任生效日期。由于投保人缴费时间前后不统一,直接影响团体保单责任生效日期,进而产生矛盾纠纷甚至投诉。其保险责任生效日统一规定为:该投保团体按投保清单应缴保费全部以转账方式划到中国人寿昭化区支公司指定账户且同意承保的次日零时为团体保单的生效日,昭化区支公司从保单生效日起承担保险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17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街道)召开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2018年度启动大会,并组织业务培训,中国人寿昭化区支公司要提供相应的培训支持和参保登记表。

(二)参保登记(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各乡镇(街道)和村、组干部积极配合、参与和支持各村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人员开展工作,以户为单位收费,并要求已投保户逐户登记、发放“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参保登记表”,作为投保人的缴费依据,最后将参保人员以村、组为单位统一造册报送中国人寿昭化区支公司。

(三)复核承保。中国人寿昭化区支公司在收到将以各村、组所造的投保人数及投保清单进行复核,收费、承保生效并承担保险责任。

(四)工作督导(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2018年我区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目标是覆盖辖区人口的60%,根据前阶段的承保数据,区政府金融办将对前期工作情况、覆盖率情况、目标达成情况的乡镇进行跟踪、反馈。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要积极争取各乡镇(街道)的协同配合,并采用召开党员大会、户主会、入户宣传、书写标语、印发资料、开辟专刊、制作黑板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目的和意义、参保条件、投保方式和理赔程序,突出宣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增强农民群众的参保意识,引导他们积极投保,形成有利于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监督管理。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坚持维护低收入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监管,防范强制保险和理赔拖延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中国人寿昭化区支公司要严格诚信守诺、简化手续、及时查勘理赔、热情周到服务,加强保费收缴的监督管理,切实防范经营风险。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监督,严厉查处“欺农、坑农、害农”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做好理赔服务。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村(社)积极配合中国人寿昭化支公司做好理赔服务,投保户发生意外时要及时做好理赔提示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中国人寿昭化支公司要不断提升服务意识,简化投保理赔流程、减少服务距离、提高办理速度、及时兑现赔付资金,维护群众利益。


附件:广元市昭化区2018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各乡镇(街道)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广元市昭化区2018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各

乡镇(街道)目标任务分解表

乡镇(街道)

实有户数(户)

60%目标户数(户)

保费目标合计(元)

元坝镇

3600

2160

216000

昭化镇

2905

1743

174300

卫子镇

2170

1302

130200

虎跳镇

2400

1440

144000

红岩镇

1615

969

96900

王家镇

3500

2100

210000

磨滩镇

3100

1860

186000

太公镇

1980

1188

118800

柏林沟镇

2010

1206

120600

石井铺镇

3200

1920

192000

明觉镇

2000

1200

120000

柳桥乡

1640

984

98400

紫云乡

1305

783

78300

清水乡

2920

1752

175200

张家乡

2320

1392

139200

晋贤乡

2135

1281

128100

梅树乡

1755

1053

105300

射箭乡

1730

1038

103800

白果乡

2085

1251

125100

青牛乡

1800

1080

108000

黄龙乡

1715

1029

102900

朝阳乡

1670

1002

100200

文村乡

1840

1104

110400

陈江乡

1335

801

80100

丁家乡

1320

792

79200

沙坝乡

1170

702

70200

香溪乡

1135

681

68100

大朝乡

975

585

58500

拣银岩街道

450

270

27000

合  计

57780

34668

3466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