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府办函〔2018〕42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现将《广元市昭化区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广元市昭化区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
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
为稳定提升粮油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昭化农业跨越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意见》(川府发〔2017〕4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意见》(广府发〔2017〕4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
一、主要目标
2018年底完成32万亩“两区”地块的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2021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全区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升,重要农产品供给水平保持稳定,农业产业安全显著增强。
二、“两区”划定标准
一是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二是相对集中成片,连片面积不低于10亩;三是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公共设施建设、果蔬产业基地建设、水利工程规划区、城镇规划区、旅游产业规划区等范围;四是具有粮食的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五是光、热、水、土质量好的优质地块,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
三、“两区”划定工作内容
(一)划定目标
粮食生产功能区以山区乡镇为重点,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32万亩。其中:水稻生产功能区18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14万亩,小麦生产功能区10万亩(水稻和小麦复种区4万亩,玉米和小麦复种区6万亩)。重要农产品(油菜)生产保护区10万亩。
(二)划定内容
“两区”划定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收集、底图制作、外业核查、内业上图、审核公示、数据建库、检查验收、标志牌制作及成果提交等九项工作内容。
四、“两区”划定技术服务单位确定方式
“两区”划定技术性强、要求高,需要聘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代为完成。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技术服务机构。
五、“两区”划定进度安排
(一)2018年3月20日前完成“两区”划定动员部署工作,出台贯彻落实“两区”划定工作的文件,把“两区”划定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到各乡镇(街道)、村组和农户。
(二)5月20日前将划定任务细化到乡镇(街道)、村组和农户,落实到田块。
(三)6月20日前确定技术作业单位,系统收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农业土地和土管资料、近期高分辨遥感图等资料成果认定,以及全区水利设施建设、旅游设施建设和交通设施建设等现状及规划,编制好划定技术方案。
(四)11月20日前我区“两区”划分成果统一纳入四川省“两区”划定数据库建库软件和数据成果质量检查软件,提交“两区”划定成果。
(五)12月20日前完成“两区”划定检查验收工作。
六、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级有关部门为成员的“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由区农业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政府对“两区”划定工作负总责,区农业局负责牵头做好“两区”划定规划、上图入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验收和成果提交。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提供“两区”划定所需的永久基本农田和可耕地资料。区财政局负责“两区”划定任务的资金保障,支农资金分配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支持“两区”建设的支农项目资金供给保障机制。区水务局负责提供全区的水利设施建设现状及规划。区旅游发展局负责提供全区的旅游设施建设现状及规划。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全区的交通设施建设现状及规划。区档案局负责“两区”划定资料归档管理。相关乡镇(街道)做好本辖区“两区”划定工作的宣传、发动、外业核查等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两区”划定工作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区政府督办室会同相关部门结合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对有关乡镇(街道)“两区”划定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两区”扶持政策、相关涉农资金项目挂钩。
附件:广元市昭化区“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广元市昭化区“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龙兆学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付 健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督办室、区委农工委、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旅游发展局、区档案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由区农业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