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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农村家宴厨政 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0 16:22: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昭府办函〔2018〕91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农村家宴厨政

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广元市昭化区农村家宴厨政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    




广元市昭化区农村家宴厨政管理实施方案


为强化农村家宴食品安全源头管控,确保全区范围内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昭化区农村家宴厨政信息库,创办农村家宴厨政协会,强化对我区从事农村家宴厨政从业人员的集中管理和培训,实现农村家宴厨政管理“五可一标”(即可知、可视、可管、可防、可控、标准化)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全域宣传。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和微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昭化区农村家宴厨政管理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二)建立农村家宴厨政从业人员信息库。加快建立全区农村家宴厨政工作从业人员信息库。区食安办要通过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广而告之,积极组织有意愿在昭化区境内从事农村家宴厨政工作的从业者积极报名,取得加入昭化区农村家宴厨政信息库的资格。区内的厨政从业者由各乡镇人民政府食安办负责报名登记,昭化区外的厨政从业者由区食安办负责报名登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区食安办要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纳入昭化区农村家宴厨政信息库。

(三)加强信息库管理与维护。

1.区食安办牵头负责网格化监管系统中农村家宴厨政信息管理模块研发。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将信息库推送至网格员的信息终端。家宴举办者利用网格员的信息终端进入农村家宴厨政信息库查看厨政从业者信息,选择合适的承办者,并通过网格化终端向乡镇食安办备案。同时,网格员将相关信息上报给网格化监管中心,便于区食安办及时了解农村家宴举办情况,并对各乡镇农村家宴备案管理进行督导。

2.昭化区农村家宴厨政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积分和黑名单管理机制,区食安办根据各乡镇食安办对农村家宴厨政考评信息、区食药工商局的日常监管信息、网格员收集的家宴举办者评价信息,对入库厨政从业者实施积分管理。

3.区食安办每年对信息库进行更新,并将信息库更新情况进行公示。

(四)开展集中培训。区食安办负责对进入昭化区农村家宴厨政信息库的首批厨政从业人员开展为期3天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各厨政负责人与区食安办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之后每年组织入库厨政从业者开展2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五)加强行业协会管理。区食安办牵头,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配合,积极组建厨政从业者行业协会,组建管理机构,制定行业规章制度,推动协会实现行业自我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食药工商局、区财政局、区综治办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昭化区农村家宴厨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昭化区农村家宴厨政管理方案的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认真落实农村家宴备案管理的要求,积极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家宴厨政从业者加入昭化区农村家宴信息库,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区食安办(联系人:冯晓玲,联系电话:0839-8724181,邮箱:993432281@qq.com)。要积极宣传昭化区农村家宴厨政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充分利用网格化监管系统将昭化区农村家宴厨政信息库相关信息推送至辖区内群众,切实做好农村家宴厨政管理和备案。

(三)加强监督管理。区食药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加强对农村家宴厨政从业者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规范,建立农村家宴厨政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做好违法行为查处,切实履行好对农村家宴的监管职责。


附件:广元市昭化区农村家宴厨政信息库报名资格评审表


附件

广元市昭化区农村家宴厨政信息库

报名资格评审表


申请人姓名


性  别


1寸正面

免冠照片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厨政团队简介




审 核 意 见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食安办:








区食安办:


注明:

需要提供的资料目录:

□1.申请人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2.申请人餐饮从业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指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餐饮)备案登记证或食品摊贩登记卡)

□3.申请人及厨政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