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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2017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3 14:59: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昭府办发〔2017〕9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2017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昭化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7年度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广元市昭化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7年工作要点


根据省、市“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最优政务服务环境”目标,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 简政放权方面

(一)对我区已公布的行政许可目录开展动态清理,衔接好上级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级相关部门;时间进度:省、市公布后1个月内)

(二)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者中心派出所),将食品小作坊和小经店备案、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居民身份证办理、居住证办理、残疾证初审、出版物零售年检、个人权属林木采伐审批、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施规划及验收权、到户发展补助资金兑现、小型水利工程验收、国税部分业务(依托地税机构)等事项下放到乡镇办理。积极推行生育服务登记村级代办制。(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食药工商局、区公安分局、区林业园林局、区农业局、区残联、区文广新局、区扶贫移民局、区卫生计生局、区水务局、区级相关部门;时间进度:2017年6月底前)   

(三)贯彻落实《四川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对政策法规规定不需审批的项目坚决不审批,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级相关部门;时间进度:按全省统一部署推进)

(四)税收优惠由审批改为事前事中备案,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由审批认证改为登记制。(责任单位:区国税局、区地税局;时间进度:2017年6月底前)

(五)认真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做好职业资格改革。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完成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转诊、异地就医结算、异地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等工作。及时做好城镇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工作。(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时间进度:2017年6月底前)

(六)对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责任单位:区教育局;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

(七)动态调整全区权力清单,同步优化完善责任清单,实现权力责任一一对应,确保权责清单目录、编码、运行基本流程、监察规则对应统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

二、放管结合方面

(八)出台《广元市昭化区“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责任单位:区食药工商局、区级相关部门;时间进度:2017年6月底前)

(九)投资项目一律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实现在线同步全程监管。除《四川省政府核准目录》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管理。(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级相关部门;时间进度:按全省统一部署推进)

(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我区企业诚信体系工程。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诚信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推进纳税人诚信建设,将纳税人信用纳入诚信工程。(责任单位:区食药工商局、区安监局、区国税局、区级相关部门;时间进度:2017年10月底前)

(十一)管理并运行好政府行权运行平台、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行权运行情况实现网上应补尽补、应录尽录,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级相关部门;时间进度:按全省统一部署推进)

(十二)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活动,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级相关部门;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

(十三)加强中介机构规范管理,同一行业中介服务机构一般不得少于10家,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聘请,实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级相关部门;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

三、优化服务方面

(十四)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做到登记程序、办证条件、办事流程、处罚程序等重要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和更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决定之日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对涉及企业、群众的所有事项均公开承诺服务质量、办结时限。(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级相关部门;时间进度:2017年5月底前)

(十五)在“五证合一”基础上全面推行“多证合一”,全面放开“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积极推广小额经营社区备案制。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出台《广元市昭化区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办法(试行)》。(责任单位:区食药工商局、区级相关部门;时间进度:2017年8月底前)

(十六)推行联合勘验、会审会签、容缺预审等制度,简化优化存量房交易、住房公积金提取、二手房贷款、出入境办证、生育服务登记等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对需要省市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由专人全程免费统一代办。在政务中心设置综合窗口,实现所有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全部入驻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级相关部门;时间进度:2017年6月底前)

(十七)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网上办事电子政务大厅功能,推广“互联网+纳税服务” “互联网+工商登记” 工作,开通政务服务qq群、微信等,实现网上办公。(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食药工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级相关部门;时间进度:2017年8月底前)

(十八)推行贫困患者住院费用报销、门诊慢性(重大)疾病报销、医院垫付费用结算三个“一站式服务”。 加快完善孵化中心各项功能,组织建立区电商协会。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科技、公益慈善、城乡社区服务四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开展公休日及节假日预约查档工作,开展民生档案异地查档跨馆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卫生计生局、区民政局、区档案局、区级相关部门;时间进度:2017年6月底前)

(十九)简化项目资金拨付程序,精简资金支付审批流程,推行项目资金预拨制,推行资金支付审批代办制度,改革国库汇集支付管理模式,规范财政评审流程和时限。(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级相关部门;时间进度:2017年6月底前)

(二十)开展“银税互动活动”,银行以“信”放贷,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出台《关于大力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广元市昭化区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中小企业提供转贷支持。(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经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级相关部门;时间进度:2017年8月底前)

(二十一)加强律师、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建立公司律师制度,全方位开展法律体检,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点对点”全方位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放管服”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积极推进本地本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地生效。各单位要对照工作意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排出时间表和进度表,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确保改革工作质量和进度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区电视台就“放管服”工作作公开承诺。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勇于创新,协调联动,负责推动解决属于本领域的问题;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三)严格督查考核。区政府督办室要加强对改革进展的督查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排名,考核排名工作委托第三方进行,以第三方到各部门办事的体验来发现办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工作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区监察部门将纳入阳光问政问题线索。


附件:广元市昭化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7年工作任务表




附件

广元市昭化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7年工作任务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时间进度

简政放权方面

1

对我区已公布的行政许可目录开展动态清理,衔接好上级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

区政府法制办

区级相关部门

省、市公布后1个月内

2

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者中心派出所),将食品小作坊和小经店备案、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居民身份证办理(包括临时身份证办理)、居住证办理、残疾证初审、出版物零售年检、婚姻登记事项、个人权属林木采伐审批、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国税业务、财政专项扶贫、移民后期扶持到户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规划和验收权、小型水利工程(山坪塘、村级供水池、渠堰)验收等事项下放到乡镇办理,积极推行生育服务登记村级代办制。

区政务服务中心

区食药工商、公安、民政、林业、农业、残联、文广新、国税、扶贫移民、水务、卫计等部门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3

贯彻落实《四川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对政策法规规定不需审批的项目坚决不审批,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区级相关部门

按全省统一部署推进

4

税收优惠由审批改为事前事中备案,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由审批认证改为登记制。

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5

认真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做好职业资格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转诊、异地就医结算、异地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等工作。及时做好城镇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工作。

区人社局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6

对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底前

7

动态调整全区权力清单,同步优化完善责任清单,实现权力责任一一对应,确保权责清单目录、编码、运行基本流程、监察规则与上级统一。

区委编办、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


2017年12月底前

8

全面放开民营医疗机构准入门槛,只要符合办医条件一律准入。

区卫计局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9

深化粮食收购许可资格审批改革,取消全区36户粮食个体经营户的许可证办理、年审工作。

区粮食局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放管结合方面

10

出台《广元市昭化区“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区食药工商局

区政府法制办、区级相关部门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11

投资项目一律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实现在线同步全程监管。除《四川省政府核准目录》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管理。

区发改局

区政务服务中心、相关部门

按全省统一部署推进

12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启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程,积极构建我区社会诚信体系。

区食药工商局

区级相关部门

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13

推进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实行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

区安监局


2017年9月底前完成

14

管理并运行好政府行权运行平台、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区政府办、区监察局

区级相关部门

按全市统一部署推进

15

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活动,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发展。

区政府金融办

区级相关部门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16

加强中介机构规范管理,同一行业中介服务机构一般不得少于10家,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聘请,实行动态调整。

区发改局

区级相关部门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优化服务方面

17

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做到登记程序、办证条件、办事流程、处罚程序等重要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和更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决定之日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对涉及企业、群众的所有事项均公开承诺服务质量、办结时限。

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

区级相关部门

2017年5月底前完成

18

在“五证合一”基础上全面推行“多证合一”,全面放开“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积极推广小额经营社区备案制。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出台《广元市昭化区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办法(试行)》。

区食药工商局

区级相关部门

2017年8月底前完成

19

推行联合勘验、会审会签等制度,规范“一窗进出、并联审批”流程,简化优化存量房交易、住房公积金提取、二手房贷款、出入境办证、生育服务登记等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实行全程统一代办制度。

区政务服务中心

区级相关部门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20

将178项行政审批和119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设置综合窗口受理未进驻中心的部门业务。

区政务服务中心

区级相关部门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21

推行容缺后补机制,列入区级以上重点项目年度计划的工业项目、市政基础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区政府指定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的项目、保障性住房等在项目基本审批条件已具备,而在其它条件和申报材料尚欠缺的情况下可予以先受理。

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22

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网上电子政务大厅功能,开通政务服务qq群、微信群等,实现网上办公。

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

区级相关部门

2017年8月底前完成

23

推广“互联网+纳税服务”,利用“天府e税”手机移动APP、房土两税税收服务APP实现在线缴税。推行涉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服务。

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2017年8月底前完成

24

推进“ 互联网+工商登记” 工作,实现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注册。

区食药工商局


2017年8月底前完成

25

成立民营经济组织投诉中心,受理和处理民营企业投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区经信局

区级相关部门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26

把集体权属林木采伐由社、村、乡三级审批合并为乡一级审批,把个人权属林木采伐由社、村、乡审批合并为村、乡级两级审批,办证时间由原来的5天改为当日办结。

区林业园林局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27

改变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方式,实行村民自建模式,改公开招标为村民一事一议,方案由群众自定,水务部门全程技术服务。小型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村社及乡镇按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财政补助标准提出资金补助申请,3个工作日内办结,若遇特殊情况6个工作日内办结。

区水务局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28

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时间,项目核准由20个工作日减少到7个工作日,项目审批由20个工作日减少到9个工作日,项目备案由3个工作日改为当时办结。

区发改局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29

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即时办结,省外转移缩短为10天办结、社保局采取邮寄等方式办理。参保患者异地就医实行电子转诊为主体的多种方式备案。参保患者异地就医费用补偿当次接件现场办结,资金兑付到位由40日缩短至20日。女职工生育津贴实行“零”资料办理,当次完成审核,15个工作日内资金兑付到位。

区人社局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30

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法定审批时限30日缩短为15日,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由法定时限30日缩短为15日。环评审批公示缩短为受理公示10个工作日、拟批复5个工作日、已批复公示3日;环保验收公示缩短为受理公示10个工作日、拟验收5个工作日、已验收公示5日。

区环保局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31

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发放减少村(居)委会审核程序,减少提供区外就读证明要件,申请人在1个月内领到救助金。教育扶贫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减少受助者递交相关申请资料、乡镇审核程序。学籍异动(转学)办理减少在转入、转出教育局签字盖章程序,将原来15日内办结缩短到7日内办结。

区教育局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32

简化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乙类)、加油站验证等审批前置条件,办证时限由20日缩减至3日。实行企业安监办证上门服务。

区安监局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33

探索建立服务质量招投标和延续经营许可相互衔接补充的客运班线经营权配置机制,为旅游客运企业做好服务。

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34

完善孵化中心各项功能,积极组建区电商协会,完善电商服务组织体系。

区商务局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35

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区民政局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36

开展公休日及节假日可预约查档工作,开展民生档案异地查档跨馆服务。

区档案局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37

推行贫困患者住院费用报销、门诊慢性(重大)疾病报销、医院垫付费用结算三个“一站式服务”。

区卫计局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38

积极推进项目资金预拨制,精准脱贫项目资金方案经区政府审定后视情况预拨50%—70%;农发项目和村民自建的涉农资金在项目下达投资计划并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后视情况预拨30%启动资金;其他项目下达投资计划后按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拨款。

区财政局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39

精简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对单位预算中已批复的各类专项资金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6个工作日内办结。推行资金支付审批代办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资金支付审批表代办代审,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6个工作日办结。

区财政局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40

改革国库汇集支付管理模式,惠农补贴、民政救助等直接兑付给老百姓的资金由财政直发转为主管单位直发。财政评审实行限时办结制。

区财政局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41

将不复杂宗地受理审批时间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预审由20日缩短为15日。

区国土资源分局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42

实行“一人一机双系统”办税,全面推广使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 在政务中心、卫子镇、昭化镇3处共建办税服务厅,实现“进一个厅,办两家事。”

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43

将除三江新区范围的户口迁移、民爆物品购买、运输证、烟花爆炸运输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特种行业许可证、网络安全经营许可证审批外的其他行政许可授权在窗口办理,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区公安分局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44

开展“银税互动活动”,银行以“信”放贷,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出台《关于大力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广元市昭化区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中小企业提供转贷支持。

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经信局

区级相关部门

2017年8月底前完成

45

加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信用体系,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点对点”全方位法律服务。

区司法局


2017年8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