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府办发〔2017〕13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各有关部门:
《广元市昭化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区人民政府七届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
广元市昭化区“十三五”生态环境
保
护
规
划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20167年612月
目 录
一、现状与形势4
(一)“十二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4
(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6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指标8
(一)指导思想8
(二)基本原则9
(三)目标指标10
三、重点任务12
(一)强化源头防控,推动绿色发展12
(二)深化质量管理,实施三大行动计划17
(三)统筹城乡治理,持续推进治污减排………………………19
(四)加大保护力度,构建生态屏障25
(五)牢守环境安全底线,有效防范环境风险27
四、保障措施28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两个责任”28
(二)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推进机制28
(三)完善市场机制,加大环保投入29
(四)实施全民行动,培育生态文明30
(五)分明责任分工,强化督促考核30
五、重点工程31
一、现状与形势 1
(一)“十二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1
(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3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指标 5
(一)指导思想 5
(二)基本原则 6
(三)目标指标 7
三、重点任务 9
(一)强化源头防控,推动绿色发展 9
(二)深化质量管理,实施三大行动计划 14
(四三)加大保护力度,构建生态屏障 22
(四五)牢守环境安全底线,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24
四、保障措施 25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两个责任” 25
(二)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26
(三)完善市场机制,加大环保投入 26
(四)实施全民行动,培育生态文明 27
(五)分明责任分工,强化督促考核 27
五、重点工程 28
“十三五”时期,是昭化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推进绿色发展、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宜业宜居宜游幸福美丽昭化”的关键时期。依据《环境保护法》,按照《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四川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广元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划。规划在综合分析评估昭化区“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是“广元市昭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体系中重要的专项规划,也是今后五年昭化区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1.生态建设取得成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生态立区,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低碳发展和资源转化战略,低碳城市建设纵深推进,“绿满昭化”行动深入开展,森林覆盖率达到52.9%,全年空气优良天数340天以上,建成国家级生态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14个,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基本达到省级生态区验收标准。
2.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良好状态,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3%。嘉陵江、长滩河、柏林河等主要河流水质均达到规定水域环境功能要求,市控断面水质达到III类标准,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3.减排工作扎实推进
以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为载体,持续开展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大减排工程”,完成焦化、砖瓦行业等6家企业结构减排项目关停任务,淘汰燃煤小锅炉5台12蒸吨,实施重点减排工程71个,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1977.1吨、氨氮283.5吨、二氧化硫107.5吨、氮氧化物26.6吨,排放量较“十一五”末分别下降36.46%、38.1%、5.45%和3.67%,“十二五”单位GDP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全社会能耗下降50%,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8%。
4.污染防治全面加强
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整合项目资金实施80余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实施丁家等5个乡镇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近40个村庄环境面貌得到改善。结合嘉陵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在全省率先开展200人以上村镇饮用水源排查及保护区划定工作,规范实施10个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群众饮水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持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形成1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重点防控大气污染。压实“两个责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全面加强。坚持“五有两不”,城市扬尘污染有效整治。源头防范,燃煤禁烧和餐饮油烟治理深入推进。突出重点,油气回收取得实效,重点工业污染达标率实现100%。不断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8%。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处置行为进一步规范,建成全市唯一的200吨/日污泥处置中心。
5.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大力推进环境监测执法、信息等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区环境监测站达标验收并投入运行,建成城区“6参数”空气自动站。“四位一体”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建立。环境应急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妥善应对并处置甘肃锑污染等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全区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1.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构和区域性污染问题突出。经济增长方式处于转型期,绿色发展水平整体不高,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不快,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畜禽养殖污染长期叠加,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不足30%,生活垃圾规范处置率不足10%,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完善,区域生活污染问题突出。
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长滩河、柏林河出境断面水质难以稳定达标。昭化城区黑臭水体问题较为突出。40%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农村饮用水源缺乏有效监管,水源地安全形势严峻。农村面源污染严重,“肮、乱、差”未得到根本解决,离全面小康有较大差距。
环境监管不适应发展需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还未有效落实。环境治理主体单一,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机制仍不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覆盖不足,环境监测执法机构队伍能力不足,农村生态环境监管基础薄弱。
同时,面对发展速度处于加快发展跃升期,环境问题处于发展积累叠加风险期的基本区情,还需要正确处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建立更为完善的防控体系,进一步提升环境应急监管能力。
2.“十三五”挑战与机遇
经济总量小、发展滞后、发展不足仍然是最大区情,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一些公共领域环保投入不平衡、不到位的现象短期内依然存在;资源型、高能耗为主的工业仍占较大比重,绿色化的生态产业结构短期内难以形成;在快速发展跃升期内,由于地方财力匮乏,既要削减污染存量,又要控制增量,进一步推进环境治理和质量改善任务艰巨。
“十三五”期间,我们拥有机遇叠加的宏观环境,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要的战略机遇。从国家层面看,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逐步健全,为环境保护释放政策红利、法治红利和技术红利。经济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化解重污染过剩产能、增加生态产品供给,污染物新增排放压力趋缓。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逐步形成。这都为我们工作带来巨大空间。从省市层面看,省委作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重大决策,全市上下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推进力度前所未有。作为长江中上游生态屏障和嘉陵江流域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都必将为建设宜业宜居宜游幸福美丽昭化注入强劲动力,也为更大力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供了良好契机。要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坚定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指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市、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践行“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昭化实践,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构建绿色发展空间体系、绿色低碳产业系统,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为建设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和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绿色昭化,实现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相结合,强化源头防控,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从源头预防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建立系统完整、责权清晰、监管有效的管理格局,实施行业、区域差异化管理,分区分类管控,分级分项施策,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坚持精准施策。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统筹运用结构优化、污染治理、污染减排、达标排放、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开展多污染物协同防治,系统推进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坚持多元共治。建立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合理划分监管职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激励与约束并举,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环境法治,形成严格执法长效机制。
(三)目标指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方式基本形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突出环境问题基本解决,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取得新成效,确保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质量目标。
2.主要指标
广元市昭化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分为生态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环境风险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四大类,共10项25个指标。
专栏1 广元市昭化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
指 标
|
2015年
|
2020年
|
属性
|
生态环境质量
|
(1)空气质量
|
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93
|
≥95
|
约束型
|
城区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浓度(ug/m3)
|
56
|
完成市下目标
|
约束性
|
城区细颗粒物浓度年均浓度(ug/m3)
|
23
|
(2)水环境
质量
|
地表水省市控断面水质达到II类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65
|
90
|
约束性
|
(3)土壤环境
质量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90
|
预期性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
|
90
|
预期性
|
(4)生态状况
|
森林覆盖率(%)
|
52.9
|
55
|
约束性
|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
593
|
650
|
约束性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40.3
|
42.3
|
预期性
|
污染防治
|
(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
二氧化硫(t)
|
578.7
|
完成市下目标
|
约束性
|
氮氧化物(t)
|
457.6
|
约束性
|
化学需氧量(t)
|
2210.7
|
约束性
|
氨氮(t)
|
248.9
|
约束性
|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t)
|
-
|
预期性
|
(6)污染防治
水平
|
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
|
90
|
100
|
预期性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90
|
95
|
预期性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
85
|
95
|
预期性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85.8
|
100
|
预期性
|
环境风险
|
(7)环境风险
|
辖区内五年期突发环境事件(个)
|
0*
|
零增长
|
预期性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年发生率(%)
|
0*
|
零增长
|
预期性
|
生态保护与建设
|
(8)生态保护红线比例(%)
|
-
|
≥20
|
预期性
|
(9)湿地保有量(万亩)
|
4.25
|
4.25
|
预期性
|
(100)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万公顷)
|
2.91
|
2.92
|
预期性
|
*为“十二五”期间累积数据。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源头防控,推动绿色发展
1.强化生态空间管控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围绕资源转化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绿色昭化战略定位,全面落实全省国、全市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强化主体功能区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基础作用,实行分级管控。禁止开发区域实施强制性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自然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开发区开发强度得到有效控制,形成环境友好型的产业结构,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着力保护耕地土壤环境,确保农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重点开发区域加强环境管理与治理,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减少工业化、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提高环境质量。优化开发区域引导城市集约紧凑、绿色低碳发展,扩大绿色生态空间,优化生态系统格局。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核实国家、省级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控要求,坚持“只增不减”原则,守住国家、省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组织完成市区(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确保我区饮用水源地、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等得到有效保护。到2020年,受保护面积占国土面积不低于20%。
强化国土空间治理。整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落实“多规合一”工作要求,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要根据主体功能要求,统一土地分类标准,科学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明确城镇建设区、工业区、农村居民点等的开发边界,以及耕地、林地、河流、湖泊、湿地等的保护边界,区级各部门、重点乡镇要统筹地上地下空间规划,合理利用地下空间。积极争取省市对“多规合一”工作支持,加强督促和技术指导,研究制定“多规合一”规划编制指引和技术规范,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生态保护红线区要坚持保护优先,重点实施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工程。亭子湖库区要坚持生态优先,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生态安全屏障功能,建设生态产品供给区,合理开发生态旅游、生态交通和生态渔业、生态农畜产品等特色资源,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新老城区要提高环境资源利用效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生态工业、城镇建设。其他区域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因地制宜推进生态产业发展。
推进嘉陵江绿色化发展。贯彻执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要求,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优先,规划实施一批重大生态修复项目,推动协同治理,建设嘉陵江流域(亭子湖库区)沿江绿色生态走廊。正确处理江岸水陆关系、干流支流关系和上下游关系,优化沿江城镇和产业布局,优先发展低污染、高效益替代产业,构建沿江绿色发展轴。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形成生态优美、交通通畅、积极协调、市场统一、机制科学的沿江经济带。
专栏2 广元市昭化区主体功能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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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开发区域:昭化城区、亭子湖库区以外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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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开发区域:亭子湖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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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开发区域: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昭化段)、剑门蜀道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昭化段)、栖凤峡省级森林公园、柏林湖国家湿地公园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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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促进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指导政策,强化环境硬约束推动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依据我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布局城镇建设、工业发展、农业资源开发等规划。对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无治理能力且无治理意愿的企业、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淘汰。
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规划节能环保产业园区,培育一批绿色农业生产加工企业,以污泥处置项目为依托,发展壮大环保龙头企业。发展环境服务业,推进形成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第三方监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及环境保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服务市场,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园区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强化水电、页岩气、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提高服务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推进零售批发、物流、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主体生态化、服务过程清洁化、消费模式绿色化。
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推行节能低碳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管理等,推广国家绿色产品标准、认证和标识实施,加快构建绿色供应链产业体系。实行政府绿色采购,倡导非政府机构、企业实行绿色采购、绿色办公。限制使用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和设备,推动包装减量化、无害化和材料回收利用,限制过度包装。严格限制发展高耗能、高耗水服务业。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发展电动和天然气环卫、出租、公交车辆等。大力发展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增加绿色、有机、安全农产品供给。到2020年,绿色示范园区、绿色示范工厂基本建成。
专栏3 广元市昭化区禁止、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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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展产业(除国家禁止产业名录外):制浆造纸、燃煤电厂、石油化工、磷化工、小型燃煤锅炉、小型冶炼、小电镀、小炼油、小制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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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发展产业(除国家限制产业名录外):白酒生产、屠宰加工(屠宰深加工一体除外)、林板建材(综合利用除外)、规模化畜禽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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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着力提高绿色发展水平
坚持源头防控。强化战略和规划环评引领作用,配合开展全市战略环评,完善会商机制,严格推进开发建设规划环评,强化规划环评生态空间保护。依据我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坚持“三线一单”环境管理,实现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全覆盖。提高建设项目环评效能,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督,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后评价。
优化能源结构。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严格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大力实施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技术改造以及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等节能工程,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替代工程。禁止高硫高灰煤民用销售,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和散煤治理。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开展百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开展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活动。到2020年,全区煤炭消费总量累计下降25%,清洁能源消费总量提高20%。
推进全社会节水。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抓好工业节水,鼓励废水深度处理循环利用,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实施取水量和排污总量协同控制。积极推进节水型城市、企业(单位)、小区创建工作,在元坝、昭化等乡城镇开展雨水和中水回用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发展农业节水,推广节水灌溉技术,鼓励中水灌溉。到2020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
保护和增加绿色空间。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城市生态用地不得占用,除必要基础设施和居民生活外其他用地类型逐步退出。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城镇周边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绿色空间保护,加强城市生态系统建设,拓展城市生态空间。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
(二)深化质量管理,实施三大行动计划
1.强化联动,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切实抓好空气质量目标管理。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昭化区工作方案,以元坝镇昭化、昭化镇城区为重点,分类制定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城镇环境质量保持计划,严格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考核,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优化空气质量。到2020年,细颗粒物污染形势显著好转,臭氧浓度基本稳定,空气优良天数保持在95%以上。
大力实施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实施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工程,制定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大落后产品、工艺和设备力度,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实现达标排放。实施抑制城市扬尘工程,加强建筑施工、道路、堆场等扬尘污染控制。实施压减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程,大力推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发展和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完成城镇煤改气(电)工程,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加大实施10-20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加快推进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全社会耗煤量持续下降。实施机动车船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按照国家要求,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和抽测。完善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实施秸秆禁烧实施秸秆禁烧工程,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属地环境监管体系,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禁烧区监测监控,积极推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等资源化利用工程。到2020年,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健全“协同治污、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实行统一的环境决策协商、信息发布、联动执法、应急预警工作制度,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及时制定修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2.精准发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歼灭战
实行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制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昭化区工作方案,以“两湖一流域”(即亭子湖、柏林湖、长滩河流域)为重点,统筹水陆环境管理,建立水环境控制单元,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以削减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为主攻方向,全面推行“河长制”,实行水环境质量联合监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制度,大力落实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到2020年,嘉陵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二类水域要求,柏林湖、长滩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三类水质。
加强良好水体保护。以嘉陵江、插江等河流为重点,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加强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全面清理和整治污染源,强化水生态保护。大力推进建制镇和居民聚居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格限制水污染物排放量大和环境风险突出的产业布局,全面清理江河沿岸、水资源涵养区、水环境敏感区的排污工矿企业。
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强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和绿地、雨水调蓄与排水防涝设施等建设试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乡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建设,将港口、船舶修造厂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城市设施建设规划,提升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生活污水等的处置能力,推进设施提标升级改造,实现污水处理厂污泥的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加强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加大雨污分流、清污混流污水管网改造,优先推进昭化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消除河水倒灌、地下水渗入等现象。推进工业园区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实行重点行业“双有”“双超”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和达标行动。到2020年,昭化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0%左右,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规模达到2万吨/日以上。
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制定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调查评估。调整划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重点村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持续提升饮用水源应急监测、预警能力,每季度定期公布饮用水源的环境状况。统筹城乡集中供水,建设一批优质水源地,取缔一批劣质水源地,整治一批未达标水源地,以保护标识、隔离设施、水体修复、污染清理、排污口取缔、水源涵养和污染综合治理为重点,实施虎跳、红岩等2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实现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到2020年,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0%以上,农村安全饮水形势明显好转。
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完成城镇黑臭水体清理排查,制定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规范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运行。以截污纳管、疏浚清淤、水体改良、生态修复为主要措施,实施综合治理工程。建立长效机制,开展水体日常维护与监管工作。到2020年,昭化城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重点乡镇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积极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控。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和污染源周边区域环境状况。加强重点行业地下水环境监管,采取防控措施有效降低地下水污染风险。加强重点污染源周边区域环境状况调查、建立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积极开展矿山开采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加油站罐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达标工程。
专栏4 昭化区水环境控制单元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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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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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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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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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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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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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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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流域(嘉陵江)水环境生态补偿跨界控制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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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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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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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树乡、明觉镇、射箭乡、朝阳乡、沙坝乡、红岩镇、白果乡、昭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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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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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断面上游(昭化区-利州区)生态补偿跨界控制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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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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苴国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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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镇、大朝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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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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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断面上游(昭化区-利州区)生态补偿跨界控制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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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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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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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坝镇、柳桥乡、拣银岩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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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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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林河地表水控制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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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林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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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蹄滩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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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树乡、紫云乡、卫子镇、石井铺镇、柏林沟镇、太公镇、清水乡、王家镇、晋贤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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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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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滩河地表水控制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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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滩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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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坝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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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坝镇、柳桥乡、拣银岩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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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类防治,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持久战
扎实搞好基础调查和监测网络建设。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昭化区工作方案》,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电子废物拆解、废旧塑料回收、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历史遗留尾矿库等土壤环境问题集中区域风险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录。
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按污染程度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将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将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将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农产品种植结构。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有效落实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加强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强制调查评估制度,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等重污染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环保部门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将土壤环境质量作为用地和供地的必要条件,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切实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管控,设立标志,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
(三)统筹城乡治理,持续推进治污减排
1.深入推进重点污染物减排。分年度制定重点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按照总量减排考核服从于环境质量考核的基本原则,以三大减排措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为抓手,以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大污染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总氮、总磷等“特征污染物”为重点,大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整治、全社会耗煤量削减“四大减排工程”,开展“十大”重点涉水行业专项治理,有效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主要减排任务目标管理,认真落实总量减排调度、通报、预警机制,通过排污许可、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等措施,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2.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业污染源全面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业企业要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重点工业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如实申报,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制定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排查并公布未达标工业污染源名单,实施环境信用颜色评价,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对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限期停业,直至关闭,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继续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完善收集储运系统,全面推广密闭化收运,实现干、湿分类收集转运,继续推动城区及重点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现有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加强垃圾渗滤液就地处理、甲烷综合利用、恶臭有效防治和焚烧飞灰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到2020年,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强化城市餐厨垃圾规范处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完成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修订,加大对噪声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多的铁路、轨道交通、主要道路沿线区域、文化娱乐场所和企事业单位噪声治理力度,强化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管控,推进宁静城市、宁静社区创建。
4.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坚持“户集、村收、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现有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无害化改造或封场,加强农村临时垃圾堆放点、中转站和填埋场的污染处置和生态恢复。制定全区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加快乡镇、农村居民聚集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优先推进环境敏感区域、规模较大的村庄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开展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实施《四川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和绿化美化,推进农村河渠塘坝整治,实施农村清洁河道行动,统筹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建设环境优美示范村庄。到2020年,全区90%以上村庄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5.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调整划定禁止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区域,加强分区分类管理,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途径,全区整体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养殖密集区、大型养殖场所推行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按照土地环境承载能力、产业治污规划、排污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从严控制新扩改建畜禽养殖养殖场所,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大力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大力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利用生态养殖模式,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6.扎实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和布局,推广资源节约型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保育型农业发展。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实施环亭子湖有机农业行动计划。推进健康生态养殖。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适时启动农业碳排放减排示范工程。推进种植业清洁生产,开展农膜回收利用。到2020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7.深入推进生态扶贫攻坚行动。发挥生态优势,挖掘生态资源,整合项目资金,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为重点的生态扶贫攻坚行动,建立健全与当前脱贫攻坚相适应的生态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机制。围绕脱贫攻坚总体目标,以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为重点,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一村一策”,制定生态扶贫环保工作计划,确保项目实施方案精准规划到乡、到社、到户,达到脱贫工作和环保专项资金考核验收标准。到2020年,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重点贫困村实现 “环境脱贫摘帽”。
(四)加大保护力度,构建生态屏障
1.全面推进绿化全川昭化实践。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筑牢生态屏障。以开展植树造林、推进扩绿增绿、恢复提升生态系统功能为重点,坚持突出特色生态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原则,着力城市、集镇、农村“三位一体”全域绿化,林网、水网、路网“三网同建”,生态林、产业林、景观林“三林共造”,统筹实施园林城市、通道、水岸廊道、产业富民增收、集镇村庄、森林精准提质、森林资源保护绿化(彩化)七大绿化工程,实现绿色全覆盖。到2020年,全区新增森林面积2.2万亩,新增活立木蓄积20万立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3%,绿地率达到36.8%,森林覆盖率达到55%。
2.推进江河湿地修复治理。发挥湿地作为“地球之肾”功能,围绕柏林湖湿地公园、亭子湖库区湿地保护,实施湿地保护和治理工程。以小流域治理为单元,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水库、湖泊“清水工程”,强化水源地、水源涵养区建设,切实加强水生态保护。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责任机制,有序推进矿区废弃地、尾矿坝生态治理,有效防治地质灾害。到2020年,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95%以上。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野生动物保护工程,重点开展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与极度濒危野生动物物种拯救,加强典型生态系统和景观多样性保护,规范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物种入侵。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和评估,完善监测预警体系,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标准化、管理信息化、经营规范化。到2020年,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15%左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得到保护的占95%以上。
4.加强开发建设活动生态保护。强化规划环评,合理减轻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空间的影响。坚持“三线一单”管理,严格落实矿产开采、交通旅游、水资源开发等项目生态保护措施,切实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环境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到2020年,实现自然保护区内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率3个100%。
(五)牢守环境安全底线,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1.加强风险评估与源头防控。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建立环境风险源登记及动态管理制度,重点推进饮用水源、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审查备案制度,将环境风险作为行业准入、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的基本依据,有效降低重点地区、流域、行业的环境健康风险。
2.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气体等预警工作,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以及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制度建设。构建生产、运输、贮存、处置环节的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能定位、能查询、能跟踪、能预警、能考核”的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强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信息化建设,科学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环境突发事件。
3.增强危险废物监管处置水平。制定危险废物处置工作方案,将生活污泥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鼓励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和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推进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扩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服务范围,建立医疗废物协同与应急处置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乡镇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严厉打击医疗废物非法买卖等行为,依法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利用处置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废旧电器产品收集、运输、储存、拆解和处理等过程的污染防治,妥善处置电子废弃物。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防辐射事故的发生。加强电磁环境管理,妥善处理电磁辐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两个责任”
坚持“生态立区”战略不动摇,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厘清细化各乡镇和区级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压实党委政府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和企业治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定期研究解决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建立完善区、片区、乡镇、村社“四位一体”网格化环境监督管理体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乡镇环保能力建设,推动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治理体系。
(二)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延伸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积极推进生态补偿监测、目标考核和生态补偿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违法排污黑名单制度,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将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全面公开重点企业、单位环境信息,确保公众环境知情权。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推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保护责任离任审计试点,实行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责任追究。全面推行 “河长制”,切实加强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按照省市要求,有序推进环保督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各项工作。
(三)完善市场机制,加大环保投入
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完善昭化区生态环保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省市专项资金、基金等项目支持;建立区级财政环境保护投入增长机制,按照经济增长速度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环保资金用于环保能力建设、应急处置等工程;建立生态环保项目统筹整合制度,优先解决生态扶贫、环保民生等突出环境问题,发挥资金综合效益。创新社会投入,健全社会资本投入回报补贴与风险评估制度,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污泥、垃圾处理3P项目建设,培育和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深化环境服务试点,创新环境治理一体化、环保“互联网+”、环保物联网等污染治理与管理模式,鼓励各类投资进入环保市场;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与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按照市场机制推进环境监测、咨询、治理工作第三方试点。
(四)实施全民行动,培育生态文明
实施全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计划,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引导抵制和谴责过度消费、奢侈消费、浪费资源能源等行为,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强化绿色消费意识,提高公众环境行为自律意识,加快衣食住行向绿色消费转变,推动绿色消费。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实行居民水、电、气阶梯价格制度,推广节水、节能用品和绿色环保家具、建材等,扩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鼓励绿色出行,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建立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在建设项目立项、实施、后评价等环节,建立沟通协商平台,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充分利用“12369”环保热线和环保微信举报平台,推动环境公益诉讼。
(五)分明责任分工,强化督促考核
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公布、分解下达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环境保护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在2018年、2020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区政府报告。适当增加环保工作目标考核权重,逗硬奖惩。
五、重点工程
“十三五”时期,实施三大污染防治、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环境监管及基础保障工程六大类重点工程,规划投资138800万元。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库,并根据国家、省市政策调整和生态保护需要滚动调整更新。通过重点工程实施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削减,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城乡生活环境显著优化,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高。
专栏5 昭化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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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通过实施燃煤锅炉整治、重点行业除尘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市扬尘整治、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整治、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黄标车及老旧汽车淘汰、落后产能淘汰等8大工程,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规划投资2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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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通过实施嘉陵江流域(广元昭化段2016-2017)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小流域污染整治、南河流域昭化区长滩河污染综合治理、东河流域柏林河污染综合治理、嘉陵江流域(亭子湖库区)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等工程,消除城区黑臭水体,削减入河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保障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确保嘉陵江、白龙江水环境质量保持II类标准,其他河流水质稳定达到III类标准。规划投资89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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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通过土壤污染基础调查摸清现状,分类组织实施长滩河、嘉陵江、柏林河流域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危险废物监管和处置设施建设等工程,减少土壤环境风险隐患,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确保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规划投资7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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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与保护: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及退耕还林、水土保持、湿地生态恢复与保护等工程,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和效益,实现森林面积和蓄积“双增”,进一步改善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稳。规划投资33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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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实施生态扶贫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等工程,切实加大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减少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改善农村环境面貌。规划投资5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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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管及基础保障:通过实施环境监测执法、环境应急监管能力提升、智慧环保建设、环境宣传教育等工程,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执法水平,提升环境应急风险防控能力,增强环境环境网格化监管能力,加大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全社会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持续深入。规划投资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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