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府办函〔2017〕3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红盾春雷行动2017”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广元市昭化区“红盾春雷行动2017”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 1月11日
广元市昭化区“红盾春雷行动2017”实施方案
为净化市场环境,规范竞争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省市“红盾春雷行动2017”安排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在全区开展为期100天的“红盾春雷行动2017”。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护秩序、保安全、脱贫困、惠民生”的总体思路,做到教育与严惩相结合、规范与打击相结合、监管与发展相结合。
二、行动主题
“红盾春雷行动2017”的主题是“净市场、促公平、助发展。
“净市场”:主要针对节日消费市场活跃、市场违法行为易发高发的实际,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危害食药和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促公平”:主要针对全区市场中存在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打击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以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助发展”:主要针对我区经济受市场需求不足、民间投资增长乏力等实际情况,通过改善消费环境为经济增长提供新供给和新动力,优化竞争环境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创造条件,切实助推我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
立足区食药工商、质监等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职能,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要求,严厉打击传统市场和互联网市场假冒伪劣、食药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严重影响全区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注重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构建公平、诚信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买到放心年货,欢度春节。
四、主要任务
昭化区“红盾春雷行动2017”包括6个专项行动,即2+3+1:强化商品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竞争行为+治理房地产和医疗行业广告违法行为、食品安全集中治理、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红盾护农助力攻坚春风行动。
(一)强化商品质量监管专项行动
1.行动目标:关注民生安全,加强重点民生商品质量监管。集中开展重点商品质量的专项抽检和专项整治,深化互联网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值守,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安全。
2.行动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器材和棉衣、棉被等越冬物资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钢材的违法行为,加大对成品油、化肥、农膜等重点商品的抽查检验力度,依法查处经销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切实净化市场消费环境。依法公布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曝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加强消费警示和消费引导。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做好案件线索排查,推进“诉转案”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区食药工商局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区农业局、区质监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
(二)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专项行动
1.行动目标:以关注民生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和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着力规范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市场竞争行为,积极指导、引导企业公平竞争、守法经营。
2.行动重点: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对商业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排查,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银行业滥收费用等问题。加大对供水、供电、供气、通信、交通、银行等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傍名牌”仿冒行为和打击新型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区食药工商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办
(三)治理房地产、医疗行业广告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1.行动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新《广告法》,强化广告源头治理,严厉查处虚假宣传以及欺骗、误导消费者等广告违法行为,引导诚信守法,维护广告秩序。
2.行动重点:加大对电视、互联网、广播、报纸、户外、印刷品等媒介的监测力度,依法查处房地产、医疗行业虚假宣传行为。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误导消费者的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医药、医疗服务行业特别是针对中老年人医疗保健用品的引人误解和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
牵头单位:区食药工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区卫生计生局、区文广新局
(四)食品安全集中治理专项行动
1.行动目标: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2.行动重点:全面清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餐饮服务经营户和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未经检验检疫走私进口的牛、羊、猪、鸡等畜禽产品和制品;使用不合格食用油、非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区食药工商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质监分局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1.行动目标:深刻认识特种设备安全面临的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重点区域及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整治,督促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隐患排查和维护保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2.行动重点:以涉及公共安全的气瓶充装站(加气站)、车站、宾馆、饭店、医院、学校、购物中心、洗浴中心、大型游乐园、旅游景区等特种设备为重点,主要检查是否属于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产品;是否按规定进行验收检验或定期检验、依法登记和持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运行;使用单位是否全面落实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是否对特种设备进行了良好的维修保养并建立了设备档案记录;是否制定了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预案等。
牵头单位:区质监分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计生局、区安监局、区商务局、区食药工商局、区旅游局、区公安消防大队
(六)红盾护农助力攻坚春风行动
1.行动目标:围绕农资市场的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治理;围绕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围绕坑农害农行为助力脱贫攻坚,努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2.行动重点:围绕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等七大类农资商品,重点打击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的农资产品;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农资产品;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章行为。
牵头单位:区食药工商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1月10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组织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红盾春雷行动2017”工作部署安排,明确行动目标和任务,落实行动要求。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行动内容,广泛发动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举报。
(二)组织实施(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3月25日)。
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按照《“红盾春雷行动2017”实施方案》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细化行动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督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加强配合协作,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管理。
(三)总结成效(2017年4月)。“红盾春雷行动2017”结束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本方案及考评要求,认真总结行动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朱永国任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郭祖炎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广元市昭化区“红盾春雷行动2017”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食药工商局,负责牵头与统筹协调工作,区公安分局、区质监分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各乡镇(街道)要将“红盾春雷行动2017”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建立执法协作机制,统筹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执法监管合力。
(二)强化案件查办。充分发挥12315、12365、12331等维权平台作用,加强执法协作与案件信息互通共享,扩大案源线索渠道,做好案件线索排查。综合运用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执法力量调动,形成执法合力,重点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关系民生的大要案件。
(三)落实督查考评。区食药工商局要统筹收集、整理和上报行动相关情况,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本部门的案件情况和工作数据,并按时上报至区“红盾春雷行动2017”办公室。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行动整体推进。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区政府将不定期对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舆论宣传。紧密围绕“红盾春雷行动2017”主题,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拓展宣传领域,创新方法手段,广泛宣传,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格局,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使“红盾春雷行动2017”深入人心。相关单位要加大典型案件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大力宣传行动成效,全面展示服务社会、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