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府办函〔2017〕8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目标任务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区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广元市昭化区2017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2日
广 元 市 昭 化 区
2017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目标任务
为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7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将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工作职责。把森林防火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定期不定期听取森林防火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队伍建设。建设高效精干的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机构。要加强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建设,重点林区的乡镇建立1支义务森林消防队伍,一级火险乡镇为30人,二、三级火险乡镇为20人。每个重点林区村应建立1支15至20人的森林火灾群众义务扑救队伍。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每个乡镇每年至少办1期森林防火培训班,至少开展一次扑救森林火灾演练。
(三)落实防火经费。要足额保障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经费,维护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将森林防火建设纳入当地林业发展规划,逐步提升预防与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四)开展宣传教育。科学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方案,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确保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五)严格火源管控。采取严厉措施抓好野外火源的管控工作,落实好巡山护林员火情监测和巡山查护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努力消除火灾隐患。
(六)加强基础建设。大力推进森林防火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森林防火“六有”乡镇建设向村组延伸,夯实森林防火基层基础。
(七)坚持值班值守。森林防火期内,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有火必报、边扑边报,确保信息畅通,严禁迟报、瞒报、误报森林火灾信息。
三、考核奖惩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年末对各乡镇森林防火工作开展考评。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好的乡镇和单位,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将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应急处置不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或人员伤亡事故的乡镇和单位,将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