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府办发〔2023〕10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油气供应中断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广元市昭化区油气供应中断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广元市昭化区油气供应中断应急预案(试行)
目 录
一、总则 4
(一)编制目的 4
(二)编制依据 4
(三)适用范围 4
(四)工作原则 4
二、组织指挥体系 5
(一)区领导小组及职责 5
(二)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7
(三)现场指挥部及工作职责 10
三、风险监测预警 10
(一)风险监测 10
(二)风险预警 11
四、应急响应 13
(一)分级响应 13
(二)处置程序 13
(三)应急终止 16
五、后期处置 16
(一)恢复重建 16
(二)调查评估 16
(三)征用补偿 17
(四)责任与奖惩 17
六、准备与支持 17
(一)应急抢险队伍 17
(二)交通运输 17
(三)油气储备 17
(四)财力支持 17
(五)信息与技术支撑 18
(六)应急演练 18
七、附则 18
广元市昭化区油气供应中断应急预案
(试行)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科学有序、精准高效应对油气供应中断事件,有效防控全局性、系统性重大风险,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元市油气供应中断应急预案(试行)》《广元市昭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区域内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引发的应急处置和救助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稳定,防控结合。强化预防为主、源头防控,夯实基层基础,最大程度地防控油气供应中断事件风险、减少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坚持统一领导,整体联动。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衔接好防抗救的责任链条,形成整体合力。
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民生、保安全、保稳定作为主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区领导小组及职责
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发生后,成立广元市昭化区油气供应中断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发改局局长、区经信科技局局长、区住建局局长、区应急局局长担任。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区经信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经信科技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办公室联络员。
发生超出昭化区应对处置能力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油气供应中断事件时,区政府向市政府提出支援请求,区领导小组在市级层面处置油气供应中断事件指挥机构的指导、协调和支持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1.区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突发事件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工作决策和部署。
(2)指挥、协调全区突发事件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相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
(3)研究部署突发事件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4)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突发事件油气供应中断应急保障工作。
2.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处理区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与市油气供应中断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区级有关部门及各镇的对接和协调。
(2)建立成员单位间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评估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工作形势,落实区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指导全区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工作。
(3)负责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工作的监测、分析、汇总、报送等信息维护工作;跟踪各种气象、地质灾害等信息,及时发布预警;组织和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区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
(4)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预测防范和应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共同做好油气供应中断应对工作。
(5)经区领导小组批准,启动、调整、终止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响应等级。
(6)按照区领导小组的命令和指示,在市油气供应中断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协调跨区域油气供应中断工作。
(7)组织工作组对全区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工作形势进行会商研判,掌握油气供应中断应对工作最新动向,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发送。
(8)对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工作有关处置方案和恢复重建进行综合评估认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区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油气供应中断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会同区有关单位做好舆情监测、上报、研判、处置工作,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区发改局:负责将油气安全生产工作、油气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油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区级石油应急储备和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履行全区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负责监测油气发展情况,参与油气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加强对油气销售价格的管理。
区经信科技局:负责协调油气供应中断事件的成品油供应运行工作;建立健全区级成品油供应中断应急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开展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及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成品油资源调运,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协调电力、通信运营商做好供电和通讯保障工作;协调油气供应中断事件的天然气供应运行工作;建立健全区级天然气供应中断应急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开展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及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天然气资源调运,维护天然气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履行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管职责;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宣传、协调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天然气管道抢修救援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维护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依法打击涉及油气供应的违法犯罪活动;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各类慈善机构和社会团体、个人规范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级救灾资金的筹措保障;会同行业部门向上级财政申请救灾资金支持;负责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
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城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制订和实施油气供应中断期间应急成品油运输保障计划,确保应急油气及时、安全运输;组织指导被毁公路、水路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
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负责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加强市场监测和调控。
区文旅体局:配合做好广播电视油气供应中断事件的宣传报道和应急播报工作,配合做好油气供应中断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油气供应中断灾害区和次生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衔接各种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助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做好灾后救助工作;组织开展灾区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油气供应中断时的价格和不正当竞争等相关违法行为,维护事发阶段时市场秩序。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收集、整理全区地质灾害险情情况;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灾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开展灾区次生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
昭化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开展油气供应中断次生污染的环境监测、环境应急处置以及生态环境修复的监督工作;组织技术力量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
区消防大队:承担油气供应中断事件人员搜救工作;参与次生灾害应对处置工作;负责集中安置点的安全消防工作。
成品油、天然气供应企业:负责本企业运行调度和油气供应;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做好油气供应中断事件的应对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参与油气供应中断事件总结、恢复与重建工作。
油气管网企业:负责所辖油气管道输送、运行调度;组织专业抢险队伍对所属油气管道设施进行抢修恢复;参与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应对处置、总结、恢复与重建工作。
国网广元昭化供电公司:负责电力线路抢修和电力供应保障工作。
各成员单位除完成赋予的职责任务外,负责完成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现场指挥部及工作职责
根据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影响程度,经区领导小组同意,由区经信科技局、区住建局牵头,成立现场指挥部。事发地镇人民政府纳入区级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按照区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协调处置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工作。
2.组织油气供应保障企业分析情况,提出解决跨区域油气供应中断应急保障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分析研判决策。
三、风险监测预警
(一)风险监测
区经信科技局、区住建局同区自然资源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引发油气供应中断风险因素监测制度,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与成品油、天然气生产供应企业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建立健全成品油、天然气资源储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市场供求、价格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加强成品油、天然气行业重大风险监控,对重大风险点、危险源进行有效的辨识、监测,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防范,减轻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损失,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风险预警
1.预警级别
对可以预警的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区人民政府接到相关征兆信息后,及时组织分析评估,研判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确定预警级别。按照事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4个等级,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1)一级预警(红色)
受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事件影响,全市可能造成成品油库存量低于5天供应量,天然气供需失衡总量达到正常供应量的40%;全区成品油库存量低于3天供应量,天然气供需失衡总量达到正常供应量的50%。
(2)二级预警(橙色)
受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事件影响,全市可能造成成品油库存量低于7天供应量,天然气供需失衡总量达到正常供应量的30%;全区成品油库存量低于5天供应量,天然气供需失衡总量达到正常供应量的40%。
(3)三级预警(黄色)
受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事件影响,全市可能造成成品油库存量低于10天供应量,天然气供需失衡总量达到正常供应量的25%;全区成品油库存量低于7天供应量,天然气供需失衡总量达到正常供应量的30%。
(4)四级预警(蓝色)
受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事件影响,全市可能造成成品油库存量低于12天供应量,天然气供需失衡总量达到正常供应量的20%;全区成品油库存量低于10天供应量,天然气供需失衡总量达到正常供应量的20%。
2.预警信息发布
油气供应保障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区内油气供应中断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区经信科技局,并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视情通知重要油气用户。区经信科技局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告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市(县、区)人民政府。
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油气供应保障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维护、运行监测和故障抢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受影响区域镇人民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维持公共秩序、组织当地抢险救援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油气供应中断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四、应急响应
按照事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对预警信息进行研判,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响应。
(一)分级响应
一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一级、二级预警的特别重大和重大油气供应中断事件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二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三级预警的较大油气供应中断事件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三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四级预警一般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二)处置程序
1.信息报告
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要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及区经信科技局报告油气供应中断事件信息。区经信科技局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处置等有关情况。特别重大、重大油气供应中断事件信息要及时报告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
报告内容包括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失联)及家属安抚、房屋倒塌损坏、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损毁、网上舆情、社会面治安稳定、现场救援等情况和已经采取的其他措施。极端情况下,确实无法及时获得完整信息时,可调整报告内容,并跟踪汇报。
2.先期处置
事发地油气供应保障企业立即进行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尽量减少损失,并在第一时间迅速上报。事发地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
3处置措施
(1)区领导小组
召开紧急会议,分析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发展趋势、持续时间以及对社会经济各方面现实和潜在的影响等,提出具体处置方案;指导建立相应专项工作组按照相应职责开展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响应工作;编制值班表并公布值班电话,特别紧急时实行24小时在岗轮流值班;指挥小组赴现场指导协调应对等工作;协调有关方面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2)成品油、天然气紧急保供
区经信科技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等单位分析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发展趋势、持续时间以及对社会经济各方面现实和潜在的影响,提出具体油气保供方案;组织油气供应保供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的油气供应;密切跟踪事态发展,督促相关油气企业迅速开展基础设施抢修恢复等工作,指导督促地方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负责重要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油气保障;监督、指导和协调应急处置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3)抢险救援
区经信科技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等单位编制抢险救援救灾方案,开展灾情会商研判,提供决策咨询;负责做好油气中断事件现场的秩序维护和保卫工作;组织开展受灾人员营救、人员疏散转移、临时安置、救济救助和物资保障等工作;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和物资,做好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动员统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协调各类社会力量和应急装备等资源;负责医疗救(援)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做好油气供应中断事件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与防治工作;协调军队力量参与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应对。
(4)灾害信息支撑
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开展灾区气象、地灾隐患监测,做好相关预警;密切监视险情、灾情及次生衍生灾害发展态势,及时组织会商研判,为应急抢险救援提供决策咨询。
(5)交通保障
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等单位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协助引导应急救援车辆通行;指导协调对公路、铁路开展抢修工作;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员、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进行交通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网信息。
(6)专家现场指导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分析油气供应中断事件,提出指导措施和建议;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三)应急终止
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受影响区域油气供应恢复,应急指挥机构可宣布应急终止。
五、后期处置
(一)恢复重建
油气供应中断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指导能源供应保障企业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尽快恢复被损坏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二)调查评估
由区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对油气供应中断事件的响应过程、应急措施及恢复措施的效果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必要时,及时修订相关应急预案。
(三)征用补偿
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实施征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返还被征用的物资和装备;造成毁损、丢失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四)责任与奖惩
对在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表扬)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准备与支持
(一)应急抢险队伍
区级各有关单位应加强油气供应突发事件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开展培训与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二)交通运输
紧急情况下,相关单位应优先保证油气运输通道的安全畅通。必要时,依法行使社会运输工具的紧急征用权,确保应急油气资源能够及时、安全调运。
(三)油气储备
按照国家及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统筹规划建设成品油储备、企业商业储备、液化天然气应急储备设施,不断提高油气供应应急保障能力。
(四)财力支持
财政部门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对油气供应应急保障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五)信息与技术支撑
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分局、昭化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应为油气安全日常监测预警及应对油气保供提供必要的信息、气象、地质、水文、森林防火等服务。油气企业应加强引发油气短缺和供应中断风险的应对能力建设、监测技术和装备研发,完善油气保供信息化平台。
(六)应急演练
建立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如预案发生重大调整,需及时按照新的预案开展演练。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预案演练的指导。
七、附则
本预案由区经信科技局、区住建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