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太公镇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9-29 09:46:39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太公镇人民政府
各村(社区)党支部:
近日,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川组发〔2017〕9号,对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镇党委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太公镇基层党组织应急管理实施办法》,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太公镇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
太公镇基层党组织应急管理实施办法
为充分发挥全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应急处置的强大力量,最大程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和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总 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建机制、打基础、提能力、强保障,着力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各方力量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全镇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做到一个基层党组织就是一个坚强战斗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光辉旗帜。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全镇基层党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紧紧围绕抢救群众、保护群众、服务群众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突出关口前移,加强日常防范,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理,及时清除公共安全隐患。坚持统筹协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广泛发动党员群众,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应急组织体系
(三)组建应急管理机构。全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为成员的工作机构。一个支部一套机构,全镇组建10个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委员和党小组负责人为成员。组建以年轻党员为骨干的应急队伍,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村级后备干部、共青团员、复员退伍军人、各村民兵参加的党员应急队伍。给应急队伍配备广播、对讲机、急救包必要的应急处置装备各一套,每个支部按要求准备好党旗、党徽、袖标等党员标识物品的储备。
(四)开展应急知识培训。镇党委将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处突维稳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培训纳入镇党校及农民夜校中心校培训的重要内容,并严格按照会前学习的要求,在全镇三职干部会前学习安全知识和政策文件,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将应急知识纳入2017年“三会一课”计划中,确保每名党员干部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应急知识培训,各村农民夜校每半年举办一次应急知识专题教学,每月通过远程教育站点下载安全知识资料学习,提高党员干部应急处置能力,增强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全面排查问题隐患。由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亲自带头,在前期安全生产大排查的基础上,带领各党小组组长对本社自然灾害隐患、安全生产隐患、社会矛盾纠纷等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对问题隐患能够自己解决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排除解决的,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自身难以排除解决的,应当及时向镇党委和有关部门报告。特别是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点,要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组织党员巡查队,24小时不间断进行巡查监测,发现情况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报告。每个村(社区)党组织确定2名党员干部为信息报告员,信息报告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对可能引发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必须在2小时内报上级党组织,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六)细化应急工作预案。由镇党委书记牵头制定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党组织立足本村、社区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一个事件一套预案,要明确对事件发生后的组织指挥体系、人员职责分工、应急队伍、应急措施、应急保障、信息报送等方面工作,打牢应急响应处置工作基础。
(七)牵头开展应急演练。镇党委牵头结合全区应急演练,将基层党支部应急工作队纳入演练队伍,指挥在前,冲锋在前,战斗在前,通过开展应急演练,熟悉应急指挥的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提高党员群众应急实战能力。检验并改进应急工作预案。各村(社区)党组织要组织至少1次应急演练;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社会安全事件易发多发、处突维稳形势严峻地区的基层党组织,要常态化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运行机制
(八)应急处置队伍。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村(社区)党组织应急管理责任人必须快速反应、靠前指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迅速稳定事态、维护秩序、开展救援。党员应急队伍必须快速响应、迅速集结,组成党员服务队、党员突击队、党员抢险队等,树起党旗,佩戴袖标,冲在第一线,担当起应急抢险和应对紧急事态的重任。广大党员要佩戴党员党徽,主动把党员身份亮出来,带头承担重任,带头帮扶群众,带头维护稳定,当群众的主心骨贴心人。
(九)战时指挥体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村(社区)党组织的书记不在现场或发生意外时,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支委委员按党内排序依次作为临时负责人,负责本级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村(社区)党组织原有组织体系遭到严重破坏时,乡党委采取现场任命、当即委派等超常措施及时组建临时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原有组织体系完全破坏并与上级党组织联系中断时,党员干部要挺身而出,自发组建临时党组织,并自行推举合适的临时党组织负责人。对因灾建有群众集中安置点的,在集中安置点组建临时党组织。统筹镇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等,配齐配强班子,迅速充实干部,领导当地的应急处置工作。临时党组织办公场所设在集中安置点内,悬挂国旗、党旗,张贴标识标牌,及时向群众公布临时党组织班子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和职责分工,设立党员责任岗、党员服务站,让党旗在应急处置一线飘起来。
(十)做好群众工作。对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等,始终把保护生命放在第一位,把抢救遇险群众作为中心任务,全力以赴抢救伤员,转移疏散受灾群众,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镇民政所党员负责安置受灾群众,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解决群众衣食住行等实际困难;镇宣传干部党员负责做好受灾群众情绪疏导和心理抚慰,扎实开展感恩奋进教育,引导大家自力更生、不等不靠,用勤劳双手重建幸福美好家园。对突发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及时透明发布信息,帮助群众了解真相,严防别有用心的人挑拨滋事、传播谣言、制造矛盾;迅速抓住突发事件的关键点,第一时间切断事件扩大蔓延的渠道,最大限度降低事件的影响,最大程度减损失。实行机关党支部党员联系到各党支部,党员联系受灾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收集掌握群众思想动态,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一)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突发公共事件所在地的村(社区)党组织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最短时间内有效组织动员辖区党员、群众和其他社会组织,协同上级应急机构,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注重发挥专家队伍、专业人才的作用,科学制定应对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当镇党委政府负责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时,村(社区)党组织要服从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各类专业队伍、专业力量,组织做好秩序维护、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等协助处置工作。
后续工作
(十二)表彰激励。镇党委将及时发现、总结、宣传在应急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按规定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将表现突出并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吸收入党,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凝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强大正能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不服从组织指挥、工作不力、擅离岗位、临阵退缩的党员干部,要按照有关组织纪律规定,从重从速作出处理,事后按管理权限报镇党委和组织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关心关爱。镇党委每季度组织与基层党员干部交心谈心,倾听他们的想法和愿望,了解他们的难处和承受的压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结合重大节日对参与应急处置的党员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千方百计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定期组织长时间在应急处置一线工作的干部轮班、休假,使他们的身心得到必要的休整。
(十四)总结提升。应急响应状态结束后,镇党委将及时回顾总结应急处置期间的工作情况,把工作中的好方法好经验转化为制度,对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镇党委将总结基层在应急管理中的好机制好做法、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的生动实践、成功经验、宝贵精神,并在面上予以宣传和推广。
应急保障
(十五)责任与奖惩。对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隐瞒、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负责人,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投入与保障。镇党委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帮助村(社区)党组织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每年举办基层党员干部培训班,加强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编制“应急管理工作手册”“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手中;为村(社区)党组织提供必要的应急处置设备和工具,加强对应急物资、资金分配、拨付及使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附则
(十七)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