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办公室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应用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资源要素配置改革工作,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应用的实施办法(试行)》(昭委办函〔2023〕33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国务院、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关于推进土地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关于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开展园区及工业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等系列重要文件,在综合评价的机制、保障、目标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从2020年开始,我区按照《四川省“亩均论英雄”产业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效益评价工作技术导则》对园区内规上企业进行严格评价报市经信局审核公示,但在评价结果运用方面缺乏具体的政策措施,为强化企业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促进优胜劣汰,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因此,制定了该《办法》。
二、出台目标
以“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为依据,依法依规实施用地、用电、用水、用气、排污、融资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加大首档企业激励力度,倒逼末档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
三、主要内容及相关解读
按照近几年全区“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主要围绕资源配置按照A类优先保障,B类积极支持,C类相对控制进行分类。《办法》主要坚持“加大对A类企业的激励力度,倒逼C类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的原则,对“亩产效益”综合评价A类企业,重点保障资源要素需求,在政府评优、项目申报、科技创新、融资贷款、用电用气、排污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对“亩产效益”综合评价B类企业在政府评优、项目申报、融资贷款、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支持;对C类企业严格运用环保、安全、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实施整治倒逼。本《办法》将于2023年10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