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公布昭化区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
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
区级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415号)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关于公布四川省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533号)《关于公布广元市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广发改〔2023〕480号)精神,制定了《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上简称“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法律、行政法规、《四川省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以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均不得纳入政府定价管理。
二、《目录清单》将根据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程实施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各执收单位(机构)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切实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收费政策及标准透明度。
四、各行业管理和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健全举报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
附件:1.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