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昭化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4 16:17:17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人民政府
各党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昭化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委员会
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6日
昭化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机构,明确责任人,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部门、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即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主要领导或法人代表担任,并落实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镇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提出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指示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三、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每月月底向镇党委汇报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当月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
五、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突发性事件及时上报,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危险,防止事态扩大或蔓延,指导尽快恢复生产,减少损失。
昭化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一、镇安委会工作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区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齐心协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2.组织研究制定年度及重大活动工作计划、应急预案、制度措施、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为党政领导决策及强化安全管理提供依据,当好参谋,并检查、指导所辖单位、部门工作。
3.组织研究需要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部门亟待解决的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灾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及危险源,并迅速上报。
4.结合实际,分析形势,组织安排安全宣传、教育培圳、集中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查找问题,纠正违章,治理隐患,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5.组织考核,并报镇党委、镇政府批准,逗硬奖惩。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
6.组织研究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处罚意见,按规定上报。
7.组织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镇党委书记王伟:昭化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周明雄:昭化镇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具体对财政、税收等领域及西门新型社区建设的安全负责。
镇人大主席王作宇:对人大等领域及西成客专、108线改线、植物园、纺织大道等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镇党委副书记陆登塔:对宣传、精神文明建设、金融、经济商务、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移民、文化、教育、科技、广播、群团、新村建设等领域及战胜村、天雄关专业合作社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小江:对党建、政法、组织、人事、建设管控、社会治理、鸭浮安置区建设、纬一干道建设等领域及石盘村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镇纪委书记范洪铠:对纪检监察、党风廉政、信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滨江堤防工程建设等领域及凤凰村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镇组织委员祖领会:对党务、人大领域及社区居委会的安全负责。
镇政府副镇长刘锦:对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旅游业、武装、以工代赈、供电、供水、统计、客运枢纽站、中青城投项目建设等领域及鸭浮村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镇政府副镇长吴学武:对村建 、国土、计生、卫生、邮政、通讯、环保等领域,西门新型社区建设及城关村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镇政府副镇长贾仕宏:对全镇各领域的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具体对民政、交通、社会保障、食药工商、防震减灾等领域,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铺设、“两路一隧一连接”建设及天雄村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三、镇安办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2.综合管理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全镇安全生产规划;分析和预测全镇安全生产形势,主持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监督使用,逐步改善劳动安全条件;按照委托执法范围行使执法权,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管理工作;及时汇报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加强信息反馈。
3.组织实施上级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上级政府和上级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组织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4.组织和领导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研究或上报,并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督促辖区内各单位、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抓好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四、安全生产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镇党政办
1.负责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年工作总体规划。
2.负责全镇重大安全生产会议、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打击“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新闻报道工作。
3.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活动的宣传工作。
4.对本单位的财产及人员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二)昭化派出所
1.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日常监管。
2.在镇政府的组织领导下,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负责道路交通、火灾和爆炸事故的抢救,维护重大事故现场安全秩序,组织或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依法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文化娱乐场所、小商品市场、旅馆、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等公共场所的安全工作。
4.参与对各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5.负责制定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负责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三)昭化供电所
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
2.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3.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4.负责全镇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的统计、分析工作。
5.对本单位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全镇的用电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四)昭化中(小)学及幼儿园
1.组织制定全镇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督促和加强对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3.加强对学校在开展劳动技能教育和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安全监督,确保师生安全。
4.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和其他危险性活动。
5.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督促学校、幼儿园整改火灾隐患。
6.组织、制定防震减灾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把防震知识列入科普工作的重要内容。
7.负责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协助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单位参与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
(五)昭化中心卫生院
1.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
3.负责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对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或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进行依法查处。
4.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医疗救护,参与全镇医疗卫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昭化食药工商所
1.负责对企业登记中涉及安全生产要件的审查。
2.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核查《食品卫生许可证》,重点监督检查饮食行业的食品卫生状况,同时负责农村家宴的监督管理。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要依法督促其办理手续。
4.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
(七)昭化供水站
1.负责镇内供水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制定供水事故应急预案;
3.加强水源管理,防止水源污染;
4.严格执行制水操作规程,加强制水药品管理,杜绝停水事故;
5.加强生产厂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杜绝投毒等重大故事发生。
(八)镇农业服务站
1.负责农业安全管理、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农业用危化品的安全管理;
2.负责相关领域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
3.及时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要求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该行业领域的其它应该管理安全工作。
(九)镇民政所
1.负责敬老院及其人员的安全管理、敬老院的消防安全,负责殡葬祭祀等民政领域的安全生产。
2.协助做好重特大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3.及时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要求的其它安全管理以及行业领域的其它应该管理安全工作。
(十)镇村建所
1.负责在建工程和村民建房的质量和施工安全;
2.负责建筑、重点工程、天燃气及液化气站等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协助做好相关领域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参与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4.及时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要求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该行业领域的其它应该管理安全工作。
(十一)镇文化服务中心
1.负责文化娱乐场所(网吧、电影院等)、文保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消防安全工作;
2.组织落实好大型文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
3.及时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要求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该行业领域的其它应该管理安全工作。
(十二)昭化水务站
1.负责水利设施及河道采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全镇水利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汛期水利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3.制定重大汛情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组织水利设施、水利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及时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镇政府要求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该行业领域的其它应该管理安全工作。
(十三)镇林业站
1.负责森林防火安全;
2.负责对木材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3.负责相关领域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
4.及时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要求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该行业领域的其它应该管理安全工作。
(十四)昭化国土资源所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
2.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3.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农村村民、城镇居民建设用地的调查、选址定点、面积核定(须经两名国土员签字,所长核审后方可上报)报批有关工作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三到场”)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集体土地征用、占用、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
5.协助做好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
6.参与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确保图、数、实地“三一致”。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7.落实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属地地质灾害巡查;对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进行督查。协助做好地下水等地质环境资源的动态监督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
8.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9.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五、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区、镇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本村(社区)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具体问题;
(三)组织开展日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检查中发现各类事故隐患,及时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并报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
(四)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五)对本村(社区)安全生产实行网格化分类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
(六)及时全面完成镇党委、政府、镇安委会和安监站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六、“一岗双责”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各村(社区)辖区企业一年内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或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即对该村(社区)实施“一票否决”,该村(社区)本年度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且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七、奖惩制度
(一)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或奖励;
(二)对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按照要求及规定标准整改隐患效果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
(三)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按规定要求完成年度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实现安全生产,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制定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凡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在全镇通报。对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昭化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 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