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各股、室、中队、中心:
《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印章和寄递管理办法》已经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并抓好落实。
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7日
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和寄递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昭化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寄递印章惠民便民政策,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降低开办企业成本,提高开办企业效率,结合昭化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新开办企业是指企业住所注册地在昭化区境内的新设立登记企业,包含公司(分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指的免费刻制、寄递印章,是指由政府购买服务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一套,印章包括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章共4枚(农民专业合作社刻制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章2枚),使用光敏材质刻制。网上办照企业因当事人或委托人不在现场需要寄递的,根据当事人或委托人申请,免费连同新办营业执照寄递至当事人或委托人指定的地址。
本办法所指的印章刻制企业是指经过法定采购程序中标,与本单位签订合同的印章刻制企业。
印章(含营业执照)免费寄递由区市场监管局委托区政府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按照相关规定指定具有公文寄递资格的寄递物流企业办理。
第三条对签约的印章刻制企业,按照中标服务价格标准和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记录的新开办企业数据以及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书面通知予以补贴,签约印章刻制企业不得再收取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刻制费用(企业选择其他材质补差部分不在本范围内)。
第四条新设企业在提交材料时,同步填报印章刻制信息。线上信息由签约印章刻制企业自行接收,线下印章刻制信息由市场监管局窗口通知签约印章刻制企业,并建立台账,履行接件、交件签字手续。
第五条新设企业印章领取采取申请人到市场监管窗口现场领取方式,由窗口工作人员随同营业执照一并发放。选择寄递服务的,按照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补贴根据进度不定期结算,实报实销。由印章刻制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双方经办人员签字确认的新开办企业台账、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打印的新开办企业查询结果以及结算清单,分别经窗口首席代表、信用监管股股长、分管行政审批领导审核确认无误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申报、审批。
第七条签约合作印章刻制企业要按照要求和约定,在2小时内完成刻制服务,并执行5个月的保质期。无特殊原因,合作印章刻制企业超时交件,除按照本合同支付相应违约金外,3次或3次以上,给予中止协议提醒;超时5次以上,中止服务资格。
第八条签约印章刻制企业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冒领、截留、挪用资金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制度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及相关孳息,立即中止服务资格,并通报区相关部门;涉及违法违规违纪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九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签约印章刻制企业取得补贴资金的涉税支出由企业自行承担。
第十条本办法有关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并接受区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