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购买2023年劳务专业合作社就业服务所需资金的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关于印发<广元市劳务专业合作社运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22〕58号)《广元市昭化区劳务专业合作社运行管理办法(修订)》(昭农创办发〔2023〕1号)等相关规定,我单位向昭化区12个劳务专业合作社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且每个劳务专业合作社就业创业服务成果购买费用不超过5万元。经各劳务专业合作社申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验收,局党组审议通过,拟拨付购买2023年劳务专业合作社就业服务所需资金54.23万元,资金来源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现对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广大群众如有反映,请在7日内以实名联系,电话8722882(区就业服务中心),8722075(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购买2023年劳务专业合作社就业服务所需资金情况表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