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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 关于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2:01:14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公安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益昌大道122号,邮编:628021,电话:0839-520511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公安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公安工作特点,着力以户政服务、治安管理、交通安全、行政执法等为公开重点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心关切,切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安领域的工作水平,不断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要求,截至202312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9条,其中权力运行类信息0条、工作动态74条、政策法规0条、政策解读0条、财政预决算4条、政府公开信息报告1,公开书记信箱、区长信箱3条,办结率100%。公开范围涉及机构职能、行政执法、行政事项权力清单、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便民服务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履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服务和“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不断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2023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单位、团体以及公民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分局成立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明任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统筹,其余警种部门、派出所配合。政府公开信息经办公室录入、办公室负责人复核、分管局领导再审的三级审核后报政府信息中心,确保了信息工作的顺利运行和高效开展。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多平台共同发展,助推公安政务公开工作迈入新台阶。一是在区政府官网上,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20239月,对变动后的分局领导班子及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全面梳理,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二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安昭化”等新媒体平台发布警方提示、为民服务、通告公告、警营文化、普法等信息1万余条。三是在政务服务网和其他平台建设上,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将治安(出入境)、网安、禁毒、交警等单位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在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通过多平台的运用,做到同频共振、矩阵联动,及时准确地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及时公开发布公安工作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一是切实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零差错”。二是不定期自查政务公开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警种部门进行整改,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三是主动接受区政府信息中心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领导。2023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1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682

行政强制

92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6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良好,但面对新时代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变化、新形势,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需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意识;二是需进一步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三是需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

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全面提升警种部门、派出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强化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通过参加培训班和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三是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媒体报道、电子显示屏等渠道,深化现有公开平台的建设,深入推进全区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区公安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全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