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广元市昭化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昭委〔2022〕46 号)、《广元市昭化区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昭府办函〔2022〕21 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为全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生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思想。在局党组会和干部职工会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战略部署。始终重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在线学法和年度考法,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二)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统筹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巩固拓展依法治区示范试点的工作成果,以创建省级法治建设示范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围绕《广元市昭化区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广元市昭化区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实地评估重点部门迎检任务清单》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二、健全财政机构职能体系,更好发挥财政作用
全面清理财政权责清单,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健全完善清单管理制度体系,权责清单在网上公开运行,编制简明易懂的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畅通权责清单公众互动渠道,方便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查询、使用和监督。区财政局行政权力共 58项(不含公共服务事项),其中行政处罚49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检查3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行政确认1项。
三、健全依法行政、行政决策制度
(一)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依法行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及备案审查制度,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估论证。
(二)加强文件文书合法性审查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印发了《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文件文书合法性审查办法》,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行政裁决决定以及以财政局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民事合同、协议等其他文件文书合法性审查程序,2023年共审查合同、协议等其他文件13份,制度文件3份,规范性文件1份。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2023年审查1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备案程序。
(三)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督促法律顾问履职尽责,主动为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提供法律意见,2023年审查合同、协议、行政处罚决定书,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等17份。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三张清单”,将执法信息及时公示、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迹可回溯。二是制定了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投诉举报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财政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
(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制度,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开展2023年度监督检查,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检查方案在门户网上公示,检查结果录入监管系统,并在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同时将检查结果报送司法局备案。
(三)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局内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考试,我局目前在职在编人员37人,其中拥有执法证人员16人。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一是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的依据、事项、条件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二是成立了财政行政调解委员会,制定了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建立行政调解台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2023年未发生行政调解事项。三是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 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值守人员岗位责任,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四是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预防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及造成的损失,保护全区的财政网络安全,防止重要信息泄密,保障全区财政业务的稳序开展。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健全财会监督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对财政资金使用分配、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等权力集中的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
(二)全面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对财政政策、财政预决算、财政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财政信息进行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8条。
(三)认真贯彻落实“一网通办”。一是按时完成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公共服务事项的认领、编辑、上报及清理工作。二是不断优化办事指南,确保同一事项区内、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三是提高政务服务网上办事率,实现“零跑腿”或“跑一次腿”,2023年无超期办件、无投诉、无不廉洁、效能曝光或媒体负面报道等情况。
(四)深入推进数据共享工作。我局坚持落实“共享为常态,不共享为例外”工作要求,加强数据采集、汇集,深化数据共享开放和应用,强化数据赋能,持续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和公共数据资源开放能力和水平。更好推进数字财政建设,服务数字经济发展。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进度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共享任务。
(五)加强社会监督。一是公布《昭化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昭化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昭化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二是制定并公布了财政“一目录、五清单”,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推动助企纾困政策落地生效。
七、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坚持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二是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机制。(一)坚持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等会前学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二)利用四川省学法考法平台,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领导干部及职工法治教育、健全学法用法制度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及职工的法治素养。
八、特设亮点
(一)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及省级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一是党组会、职工会上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创建相关工作,不断完善规范整理各项指标资料,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印发了《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机关干部和执法人员应知应会100问》《广元市昭化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应知应会手册》,组织机关干部、执法人员开展了3次应知应会测试,通过随机抽查测试,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预期效果。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了《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四川省财政厅普法责任清单》及《广元市昭化区普法任务清单》,制定了《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任务落实到具体股室和负责人,形成各股室分工协作、共同参与的财政普法工作格局。
九、存在的问题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法治建设安排,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社会各界的法制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法治思维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于法有据、用法办事、依法理财是对财政干部的基本要求,但个别同志仍然存在重实用主义、轻程序正义的惯性思维,法治思维水平还有待提升。二是财政普法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财政普法工作具有系统性和全局性,需要股室、单位共同“打好配合”。当前,普法工作在形成有效合力方面还有待加强。要统筹部署好法治宣传工作,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任务共担、工作联动、形成合力,确保财政普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落得下、落得实、落得好。三是财政法治力量较为薄弱,服务保障财政改革任务的能力有待加强。
十、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创新工作方法,严格依法办事,积极履行职责。积极探索把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提高工作效率相结合,强化工作责任,严格遵守“程序公正、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二)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上位法相关配套的内部实施制度,以合法、明确的责任制度规范财政各项管理行为,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供制度保障。
(三)创新工作手段,提高财政法制的宣传效果。利用大屏幕、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及时宣传国家、省、市、区最新财政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效果的时效性;定期举办财政法制讲座以及有关行政执法的法制培训,加强宣传效果互动。
(四)创新工作理念,做好普法工作。分阶段、分层次、分目标做好财政普法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