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突出问题整改行动,我局对照自查及反馈的在行政执法检查、巡查、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只有一名执法人员或由协管人员检查、巡查的现象,同时存在办案质量不高,巡查、检查过程处理不是十分规范等问题,已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按照“定方案、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限”的原则,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针对“在行政执法检查、巡查、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只有一名执法人员或由协管人员检查、巡查的现象的问题”,我局立即落实了整改措施,对执法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开展检查、巡查、在相关工作中不少于两名执法人员。
二、针对“在办案质量不高,巡查、检查过程处理不是十分规范”的问题,我单位组织所有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执法对象和主体,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能力水,确保在执法过程中规范化、程序化、公正化。
我局承诺将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按期整改,逐一销号,通过整改,不断提升我局行政执法水平。
广元市昭化区水利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