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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2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广元市昭化区重点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发布时间:2024-05-22 15:16:32 来源: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

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2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广元市昭化区重点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725432

地址: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三楼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广元市昭化区重点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长坝社区(本工程位于长滩河支流庄子沟)

广元市昭化区东盛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川利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庄子沟综合治理河长452m,新建堤防906m,其中左岸堤防459m,右岸新建堤防447m,疏浚长度250m,新建人行桥2座,新建梯步2处及其他附属设施。

1、废水

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收集施工过程中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等,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工地洒水降尘和施工回用水,既可以节约水资源,又可以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

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设施依托周边已有服务设施,因此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周边已有卫生设施收集处理,纳入当地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禁止生活废水随意外排。

基坑排水:基坑开挖过程中会产生较大的基坑降水,对此,评价要求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基坑排水利用水泵将基坑中的水抽至沉淀池,经沉淀后部分用于工地洒水降尘和工程回用水。

2、噪声

(1)降低声源的噪声强度,尽量采用工况状态好和质量过关的施工机械,勤于维护,避免病、老机械作业,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以从发声源头有效降低噪声强度。

(2)合理选择高噪声场所位置,装卸料作业及其它作业产生噪声,应设置在离开集中居民区等敏感点200m以外的地方,减少扰民现象的发生。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夜间(22:00—6:00)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如推土机、挖掘机、电钻等。

(4)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控制或禁止鸣喇叭,减少交通噪声。

(5)施工单位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敲击、人的喊叫等作为施工活动的声源。施工方应该合理有效地制定施工计划,提高工作效率,把施工时间控制在最短范围内,并提前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

3、固废

⑴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施工前材料选购应精确计量,避免材料浪费;应尽量控制工程的变更,产生不必要的施工建筑垃圾。

⑵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设置垃圾桶收集后外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废弃物。

⑶建筑弃渣应在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及时送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⑷合理选择施工工序,在堆放临时弃渣时,将易产生流失的表层土堆放在中间,开挖产生的块石堆放在其周围,起临时拦挡作用;

4、废气

(1)施工期间运载砂、水泥等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的车辆要加盖蓬布减少散落,车辆驶出装、卸场地前用水将车厢和轮胎冲洗干净,同时进出需设置过水池,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应避免穿越场镇中心区,尽量避开居民点和环境敏感点;

(2)各施工阶段应有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其职责是指导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堆放,场地恢复和硬化,清除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上的泥土、弃料以及轮胎上的泥土,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3)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对于施工作业中的大型构件和大量物资的运输,应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以缓解交通压力。同时,施工单位应与交通管理部门应协调一致,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疏导,避免压车和交通阻塞,最大限度地控制汽车尾气的排放。

(4)场地内土堆、料堆要加遮盖等,防止扬尘的扩散;

(5)封闭施工现场,使其与周围环境相对隔离,不仅可以有效减少扬尘污染,而且也可以保证项目施工期间的安全性;

(6)此外,项目在施工时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设备,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