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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昭化区卫子镇卫子村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02 16:26:19 来源: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5修正)》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对拟审批的昭化区卫子镇卫子村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公示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行政许可受理信息公示时限: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一、基本情况

昭化区卫子镇卫子村污水处理站位于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设计处理规模为500m3/d,服务范围为卫子镇场镇的生活污水,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处理后的尾水排入主席河。该入河排污口性质为已建,入河方式为明渠,排污口坐标为东经105°53′42.37″,北纬32°09′58.58″,排放形式为连续排放。

二、排放方式及要求

排污口位置:厂区南侧主席河河口上游约80m处主席河左岸东经105°53′42.37″,北纬32°09′58.58″。

排放类型:生活污水。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三、排水影响

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COD:9.12t/a,NH3-N:0.91mg/L,TP:0.09mg/L。污水处理站建成后入河污染物量有较大减少,对水域环境影响有明显正效应。项目排污对主席河、插江论证河段水环境影响轻微,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

四、公示时间及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日—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3583548923

电子邮箱:3458864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