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朱登秀)
发布时间:2024-08-12 16:20:04
来源: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ZH201807160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元市昭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39-5527288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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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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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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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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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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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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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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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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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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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元坝城区青梅路(广旺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住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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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18)昭化区不动产权第0000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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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登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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