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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任浩宇)
发布时间:2024-08-19 09:22:10 来源: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40816011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元市昭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式:0839-5527288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任曦

住宅

昭化区元坝镇拣银岩社区住宅楼3#楼3-3-2号

广房权证城C昭字 第2015175号

任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