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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何华琼)
发布时间:2024-09-14 09:44:43 来源: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

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葭萌路333号

联系方式:0839-5527288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

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任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土地和房屋

昭化区元坝镇长滩河东侧拣银岩社区住宅楼8#楼3-5-2

川(2020)昭化区不动产权第0005014号

何华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