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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2024年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行动 项目(切块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 17:37:05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2024年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行动

项目(切块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市(州)经济和信息化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实施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行动推动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切块资金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入库项目方向及条件

一、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项目

(一)项目在我省实施,项目单位为工业企业,并在我省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国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在我省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二)项目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等费用)不低于500万元,并应在20239月至20249月竣工验收(具体以地方经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单个项目按照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建等费用)给予不超过20%的补助

(三)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并已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消防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

(四)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填报单位应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违法违规用地、乱占耕地等事项。

(五)项目未获得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和其他省级资金支持。

、工业产业项目39个欠发达县域)

(一)项目在39个欠发达县域实施,项目单位为工业企业,并在我省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国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在我省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二)项目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等费用)不低于200万元,并应在20239月至20249月竣工验收(具体以地方经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单个项目按照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建等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

(三)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并已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消防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

(四)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申报单位应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违法违规用地、乱占耕地等事项。

(五)项目未获得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和其他省级资金支持。

、标准厂房项目39个欠发达县域)

(一)项目支持范围为全省39个欠发达县域内制造业相关的产业园区(园区应是县级及以上政府批复设立的园区,包括经开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飞地园区等)的标准厂房项目。

)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标准厂房建筑面积或须达3000平方米及以上。项目应为20239月以来已竣工项目或总投资已投入70%以上在建项目(竣工项目以五方验收报告完成时间为准,在建项目投资进度以第三方审计报告发票为准)。单个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

)所填报的园区项目各项手续(立项、用地、施工等)合规、完备。

)项目须具备公共服务性,能够提升园区服务水平,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项目承担单位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违法违规用地、乱占耕地等事项。

)项目未获得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和其他省级资金支持。

二、工作流程

(一)项目基本信息收集。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属地园区、企业如实填写《项目入库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

(二)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入库条件,对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对初步审核通过的项目,市(州)按照附件23组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公示等,并征求项目属地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部门意见(意见回复参考格式见附件4)。对审核通过的项目于2024924日前形成拟入库项目清单,并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将拟入库项目清单报送至农产品加工处(一式2份,含有关部门回复意见,见附件4市(州)承诺书及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6。各拟入库项目的入库申报书PDF版打包汇总后,同步报送至农产品加工处(邮箱:954210528@qq.com

(三)市(州)推荐入库的项目申报单位20241010日至20241015将项目入库申报书(附件23PDF版,通过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s://jxt.sc.gov.cn)公共服务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上传至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行动项目栏。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高度重视项目入库工作,严密组织项目填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各环节。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切实做好项目入库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项目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入库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

项目入库联系电话:

农产品加工处 028-86265510

产业园区处 028-86266137

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信息中心 028-86264480



附件:1.项目入库基本信息表

2.2024年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项目(39个欠发达县域工业产业项目)入库申报书

3.202439个欠发达县域标准厂房项目入库申报书

4.意见回复参考格式

5.市(州)承诺书

6.2024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行动项目汇总表

附件: 附件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