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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昭府复终〔2024〕1号)
发布时间:2024-10-09 10:12: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昭府复终〔2024〕1号

申请人:曹某某

被申请人: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未依法告知其投诉事项受理与否的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1月17日依法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行政复议撤回申请书》,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故准予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行政复议终止。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