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执法取证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拟在卫子镇、昭化镇、元坝镇开通7处电子警察执法取证设备,现公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执法取证设备启用时间:
2024年11月7日0时
二、点位和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一)点位:
1、昭化区卫子镇新村路(加油站至老客运站路段);
2、昭化区卫子镇文武街(供销社至国家电网路段);
3、昭化区卫子镇抚顺街(九州医院至派出所路段);
4、昭化区昭化镇宝红路(高速路口转盘至曲回中学路段);
5、昭化区昭化镇宝红路(昭化古城至昭化西市路段);
6、昭化区元坝镇长滩河路(欧家河碧桂园路段);
7、昭化区元坝镇葭萌路(火车站路口至红土垭路段)。
(二)抓拍违法行为种类:
不按规定停放车辆
对违反本《公告》相关规定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计积分管理。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文明出行。
本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
特此公告。
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