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磨滩镇反馈意见
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1日至4月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磨滩镇党委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常规巡察,对磨滩村、桂花村、佛岩村开展了直接巡察,对5个村(社区)开展了延伸巡察。2023年8月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进行了意见反馈。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磨滩镇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镇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磨滩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整改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同志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为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制定下发了《磨滩镇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项进行分解梳理,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举一反三的原则,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将反馈的主要问题,按照不同对象分为镇党委问题清单、直巡村党支部问题清单、延伸村党支部问题清单,每个问题清单根据反馈的主要问题又分解为各项具体任务,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规定整改时限,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整改督导,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目前,整改工作阶段性成效得到长期坚持和巩固。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指导实践有差距。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等不够系统和深入,没有吃透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学习停留在读文件、学习传达的表面层次。班子成员带头示范作用不突出,开展调查研究,撰写心得体会少,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做得不够好。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履职尽责不到位。在贯彻执行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落实河长制、林长制、路长制工作不到位,撂荒地动态清零不彻底。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扎实,产业助民增收不明显。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工作开展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抓实坚持“集中学+个人自学”的学习制度,依托此次主题教育,全面组织镇村党员干部查漏补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并定期对干部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全年累计召开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0余次。二是聚焦制约磨滩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梗阻,学习推广“四下基层”经验,帮助群众解决“关键小事” 12个,《肉羊产业叩开“致富门”带领群众发“羊”财》等调研文章在主流媒体发表推广;完善河长制制度,逗硬路长制工作日常考核,健全明确林长制管理职责,专题研究推进撂荒土地整治2500余亩,确保上级各项部署安排在磨滩落到实处;三是多措并举,多方面切实助农增收。持续巩固王家贡米、烤烟等主导产业,实行订单生产和收购合同,坚定“企业+专合社+农户”的联农带农产业发展思路,扶持壮大葭萌六六皮蛋厂、茯苓菌种选育基地,签订林下中药材统购统销协议等方式,推动特色种业上档升级;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全面梳理2023年至今的意识形态工作,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4次,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开展自查自纠,对各村(社区)党支部对全镇的宣传栏、宣传屏、宣传展板等宣传阵地规范化建设。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还不够严实,一些党员干部出现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对分管的站、所、办和中心工作人员以及联系村工作安排的多,党风廉政建设提醒、提示、谈话的少,联村干部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所需所盼还不够深入。2. 巡察、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反弹回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党委书记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紧盯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按要求严格填写2023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和重点岗位权力风险防控“三本台账”,于9月5日制作悬挂镇四责同述公示栏,完成三季度、四季度考核评比。二是强化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党委书记定期对领导班子进行廉政谈话,全面掌握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加强干部日常教育引导,严格落实《磨滩镇干部请销假制度》《磨滩镇干部内务管理制度》等制度,不定期通报干部上班迟到早退情况。于7月20日召开镇村干部作风纪律谈话会、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8月18日组织镇村社干部,收看全市26期阳光问政(廉)现场直播,11月-12月期间召开村(社区)阳光问廉坝坝会9场。三是由镇政府分管副镇长牵头,镇纪委书记监督,于2023年6月完成金华村资产移交清单内所有资产权属移交。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已按反馈问题,对镇干部赵某等8名干部超标、重复报销差旅费用的问题进行通报,多报差旅费用共1306元,已退还镇财政所。组织镇村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差旅报销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引以为戒。
3.审核把关不严格,镇机关财务管理不规范,村账镇管质量不高,村级财务较为混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行了逐笔核查,已责令相关人员核实并签字盖章,补充完善相关财务票据及附件。二是组织镇村干部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差旅报销规定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加强完善大额资金拨付审批制度,研究出台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范审批流程,定期财务公开。
4.项目建设领域存在的“工程项目指导监管不到位,当“甩手掌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镇经济发展办对近年来项目开展“回头看”,反馈问题销号管理,对不能整改的要求各村或相关站所做出相应情况说明。约谈项目资料审核人员,落实专人现场整治。二是压实责任,落实联村领导责任制,对项目建设程序、工程增量变更、质量监管、项目验收全程参与监督指导。三是健全村级工程项目监督运行机制,推行“项目监督理事会牵头+项目周边群众协助”,加强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专项监督,及早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督促整改。
5.民生领域“场镇管理不规范、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集镇功能区的污水进行综合整治,设置5个垃圾分类集中处置垃圾箱,对集镇固体废物实行集中收集转运,加大集镇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二是组织王家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到镇开展市场和车辆规范化管理督促4次,督导临街超市、店面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加工和展示商品,拆除沿街主干道搭建的铁棚、遮阳棚等搭建物。三是落实镇、社区干部4名逢场天到场镇定期开展劝导,督促经营户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职责,划定场镇停车位150个,引导乱停乱放车辆有序停放。四是排查收集群众对基础设施等民生需求,对接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昭化生态环境局等行业部门,申请建设指标,2023年,在桂花村等共建设污水处理站7座,中华村等新建道路2公里、3.1公里,道路补烂0.4公里,全面完成桂花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佛岩村烂井坝水库整治2件民生实事,3个社110户农户生产生活用水得到有力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向好。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情况。
1.党委议事工作不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委会研究事项过程资料缺失,不能反映和还原研究事项全过程。重大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方面研究不细。2. 镇党委对下级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不够有力。一是一些支部执行党员发展程序、要求不严格,发展党员资料出现多处错误,个别支部长时间不发展党员。3. 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的学习贯彻。组织镇党委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坚持一题一议,在评先评优推荐及重大资金使用等事项议定前,要求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对决策建议应分别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主要负责人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组织会议记录人员学习会议记录要求,会议决定的事项、参与人及其意见、表决情况、结论等内容,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二是组织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对党员发展5个阶段25个程序进行专题培训2次,针对党员资料是否完备、入党程序是否规范等开展发展党员交叉互检1次,对党员档案内容逐页逐项进行“回头看”,督促各村(社区)党支部对落实“三会一课”工作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累计排查发现整改问题7个。三是干事为先,强化村级干部队伍提能增效,挖掘排查村干部后备力量,储备后备干部13名。选优配强村干部队伍,选聘村文书2名,专干1名。加强村干部培养,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干部纪律作风的通知》,加强作风监管,对村干部队伍的日常在岗在位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群众反映较大、“走读”现象突出的村干部,及时批评、提醒、通报。
截至目前,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4个问题29个具体表现,已完成整改28个,完成整改率96.5%。镇党委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党纪处分4人,谈话提醒2人。修订完善了《磨滩镇机关内务管理制度》《磨滩镇干部请销假制度》等6项制度。
下一步,磨滩镇党委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把巡察整改长效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9-8736005。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