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科学、真实、有效,保障企业按证排污、达标排污,及时做好监测数据信息公开工作,昭化生态环境局多举措扎实推进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强化监测信息公开。
开展学习培训,主动服务企业。组织企业环保业务人员学习掌握自行监测信息共享平台的使用方法,指导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编制完善自行监测方案,要求企业按照方案规定的污染因子、频次开展监测,并及时发布自测信息。
持续帮扶指导,规范自行监测。通过现场指导、微信工作群、电话等方式积极解答排污单位在自行监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在管理平台数据分析过程中存在的疑问。结合“双随机”监督检查、污染源执法监测工作,督促排污单位严格按照方案内容开展监测活动,及时公开监测数据,确保所有监测项目全覆盖、录入信息全匹配、上报数据全联网。
加强填报调度,精准提醒进度。不定期在“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开展网上巡查,每月、每季度初提醒企业及时开展监测,对进展缓慢的排污单位及时督促完成自测和数据填报,公布排污信息,确保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