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健食品经营者:
近年来,保健食品会销销售模式迅速发展,同时也暴露出虚假宣传、夸大功效、欺诈消费者等一系列问题,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监管,规范保健食品会销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保健食品会销行为规范要求提示如下:
一、参与保健食品会销沙盒监管
(一)工作目标
把租赁、借用场所,以会议、讲座方式销售保健食品(简称会销)的经营行为(在经营门店开展促销活动的除外)划定为一个沙盒,我局将建立包容有度、审慎监管机制,对合法合规会销活动予以支持,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良好局面。
(二)参与范围对象
在昭化区有固定经营场所,取得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的市场主体,以及提供会销场所的酒店宾馆等营业场所,均可申请进入沙盒。
(三)参与流程及要求
1.会销申报流程:市场主体自愿向属地市场监管所提交申请(附件1),经评估通过后纳入沙盒监管名录。市场主体申请进入沙盒需要满足基本条件,不存在负面清单管理的内容(附件2),退出沙盒需向我局食品股提交申请。
2.会销报备:会销活动举办方提前3个工作日向我局食品股报送《保健食品会销沙盒监管举办方报备表》(附件3),会销中不得有现场销售和虚假宣传行为。
3.建立诚信经营公开承诺制度:会销活动方在活动现场需在显著位置主动公示《保健食品会销诚信经营承诺书》(附件4),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会销活动方应自觉对活动全过程进行录像(摄像机、手机录像均可),录像(视频)应完整无缺,至少保存半年备查。
4.建立会销主动公示制度:会销活动举办方须在活动现场主动公示相关内容(附件5)。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推介产品的指导价格、产品注册(备案)凭证、技术规范、标签样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特殊食品查询链接,广告审批内容及相关链接。
二、规范开展保健食品会销及经营活动
各保健食品经营主体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合规经营意识,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等违法行为。同时,规范会销行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利用“特食抽查考核”小程序平台,完成年度特殊食品考核,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保健食品会销沙盒监管机制的推出,是加强保健食品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良好局面的重要举措,我们诚挚邀请广大保健食品经营主体积极响应、主动参与,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良好市场秩序。
联系电话:0839-8725071
联系地址:昭化区市场监管局(昭化区元坝镇益昌大道88号)食品股(310)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