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食品经营者:
为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维护昭化区食品安全和秩序优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就做好过期、临期食品管理提醒如下:
一、健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过期食品下架退市、召回、销毁机制。对临时食品建立符合实际、可操作的退回、处理制度。
二、严格临期食品管理
对临近保质期食品进行分类管理,设置临期食品专区(柜)或相对集中区域陈列销售,在醒目位置明示“临期食品”等标示,防止与正常食品混淆或者误将超过保质期食品再行销售。可采取打折、买赠、特价等促销方式销售临期食品,减少食品浪费。
三、定期自查清理
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开展日常自查,查验食品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或按约定程序退回供货商;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分类清点、依法处置,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四、健全台账记录
如实记录超过保质期或有问题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者生产日期)、保质期、采取的处置措施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单据,建立退货食品台账。
五、临期食品期限参考
1.保质期在一年及以上的,临近保质期为45天。
2.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
3.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15天。
4.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
5.保质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5天。
6.保质期在15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至4天。
请广大食品经营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我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