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公布广元市昭化区2024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
区级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415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关于公布四川省2024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583号)精神,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广元市2024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广发改〔2024〕414号),制定了《广元市昭化区2024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广元市昭化区2024年度区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上简称“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法律、行政法规、《四川省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以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均不得纳入政府定价管理。
二、《目录清单》将根据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程实施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各执收单位(机构)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切实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收费政策及标准透明度。
四、各行业管理和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健全举报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
附件:1.广元市昭化区2024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广元市昭化区2024年度区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1
广元市昭化区2024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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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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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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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详见表后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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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文件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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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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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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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涉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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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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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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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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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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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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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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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乐旅游景区停车场:大型客车20元/辆/次;小型客车10元/辆/次。
2.昭化镇东门停车场:小型车辆10元/天·辆;中型车辆15元/天·辆;大型车辆20元/天·辆;摩托车(含三轮车)2元/天·辆。 临时停放15分钟免费。
3.昭化区妇幼保健院停车场:小型汽车(9座及以下车辆)停车2小时内2元/车(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每车每天最高收费不超过15元;中型汽车停车2小时内4元/车(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大型汽车停车2小时内5元/车(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电动三轮车、摩托车停车5小时内1元/车(不足5小时按5小时计算)。临时停放30分钟免费。
4.昭化区城区:一类区域:起停价2元/2小时/泊位,2小时后加收0.5元/小时/泊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1个收费周期内最高费用5元;二类区域:起停价1元/2小时/泊位,2小时后加收0.5元/小时/泊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1个收费周期内最高费用4元;三类区域:起停价1元/3小时/泊位,3小时后加收0.5元/小时/泊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1个收费周期内最高费用3元。
5.广电中心停车场:停车10小时内(含10小时)小型车辆(7座以下)2元/次·辆;中型、大型客车(7座以上)、货车10元/次·辆。超过10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加时费最多不超过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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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发改函〔2014〕101号,昭发改发〔2018〕507号,昭发改发〔2022〕100号,昭府办发〔2024〕5号,昭发改发〔2024〕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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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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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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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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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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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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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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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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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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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服务、延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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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服务:正常死亡遗体收敛160元/具,非正常死亡遗体收敛320元/具,遗体抬运80元/具,遗体运送90元/具,遗体低温防腐保存-组合柜冷藏6元/小时,单体冷藏(小单敛间单独冷藏180元/天、大单敛间单独冷藏380元/天),骨灰暂存45元/年。
延伸服务:遗体洁身140元/具,遗体更衣140元/具,遗体化妆140元/具,协助尸检300元/具,礼厅租用2小时内300元,守灵服务15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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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发改发〔2024〕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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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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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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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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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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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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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
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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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维护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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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松鹤公益性公墓标准:搬迁墓单墓2700元,维护管理费60元/年;公益墓单墓3500元,维护管理费60元/年,公益墓双墓4000元,维护管理费80元/年。
2.昭化龙山公益性公墓标准:搬迁墓单墓2200元,维护管理费60元/年;公益墓单墓3800元,维护管理费60元/年,公益墓双墓4200元,维护管理费80元/年。
3.广元市青龙山公墓维护管理费标准:单墓70元/年,双墓9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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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发改发〔2024〕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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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市、县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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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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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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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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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
事业
服务
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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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基本养老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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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区中医院益养苑养老服务收费标准:(1)床位费:单人间50元/人·天,双人间25元/人·天,三人间17元/人·天;(2)护理费:一级25元/人·天,二级27元/人·天,特级30元/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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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发改发〔2019〕3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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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市、县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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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卫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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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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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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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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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特定
服务
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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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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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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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电梯无二次供水多层住宅0.50元/㎡/月;无电梯有二次供水多层住宅0.52元/㎡/月;有电梯有二次供水高层住宅1.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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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改〔2019〕5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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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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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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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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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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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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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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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租金标准为4元/㎡/月;第二档租金标准为3元/㎡/月;第三档租金标准为1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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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发改函〔202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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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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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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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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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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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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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处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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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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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固定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按实际开放床位数计收。其中:(1)二级及以上医院为2.00元/日·床;(2)二级以下医院(包括乡镇卫生院)为1.50元/日·床。
2.无固定床位的诊所、医院门诊部、卫生室(所)、社区卫生机构按包月方式计收,医务人员少于5人的(或诊所面积小于100平米的)为每月100元,医务人员5人以上的(或诊所面积大于100平米的)为每月200元。
3.特殊医疗机构(如血液采集机构)按医疗废物产生量计收,收费标准为2.00元/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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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改价格〔2011〕1776号,广府发〔2012〕18号,广发改〔2015〕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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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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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部门、城管部门、住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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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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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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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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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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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危废处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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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省定标准执行:
1.可综合利用特殊危废类:≦3元/千克;
2.废弃剧毒化学品类,≦1元/克,
其他废弃化学品类,≦20元/千克;
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8元/千克;
4.工业废水处理污泥类,≦3元/千克;
55其他危险废物类,采用焚烧工艺无害化处置的≦5元/千克,固化+填埋方式无害化处置的≦4元/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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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改价格〔2011〕1776号,广府发〔2012〕18号, 广发改〔2015〕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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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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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门、城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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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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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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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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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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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元/头-120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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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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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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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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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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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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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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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待《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44号)修订后,按新规定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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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广元市昭化区2024年度区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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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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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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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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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范围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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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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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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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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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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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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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发改函〔2014〕101号,昭发改发〔2018〕507号,昭发改发〔2022〕100号,昭府办发〔2024〕5号,昭发改发〔2024〕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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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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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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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泊位)经营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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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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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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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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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办函﹝2007﹞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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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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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定点屠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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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目录清单中的相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定价部门负责解释,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2.广元市昭化区无区级设立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
3.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待《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修订后,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