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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广元市昭化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5-01-10 09:51: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元市昭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公告


为进一步激发广元市昭化区房地产市场活力,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广元市昭化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激发我区房地产市场活力,区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研究起草了《措施》,出台《措施》是我区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激发房地产市场供需两端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

二、实施范围

《措施》中加大实施购房补贴支持力度,在昭化区购买参与购房补贴活动项目的房源,享受该项政策

三、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包括5个部分26条。

第一部分为加大实施购房补贴支持力度。主要包括支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持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支持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推介促销、支持被征收拆迁户购房、支持引进人才购房。

第二部分为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主要包括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限额、实行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开展住房公积金“代际互助”、开展“商转公”直转、实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等内容。

第三部分为优化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主要包括支持零星用地整合、规范土地分宗等内容。

第四部分为大力支持规划建设高品质住房,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主要包括支持住宅户型多元化设计、进一步提高购房群众得房率、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打造宜居小区等内容。

第五部分为夯实服务保障,大力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主要包括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优化预售许可办理、全力化解房地产项目“登记难”等内容。

四、主要亮点

亮点一:加大实施购房补贴支持力度

在昭化区购买参与购房补贴活动项目的房源,享受以下政策。

1.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的,按建筑面积给予购房补贴400元/平方米,单套最高补贴不超过6万元。

2.凡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教职工、医护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辅警、现役(含军队文职人员和职工)或退役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四川好人、中国好人;区级及以上评选的道德模范、文明家庭;在昭化区务工的产业工人(用工企业缴纳社保不低于6个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购房补贴500元/平方米,单套最高补贴不超过7.5万元。

3.符合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给予购房补贴600元/平方米,单套最高补贴不超过9万元。

以上购房补贴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亮点二、支持商品住房“以旧换新”。

2024年1月1日以来,出售自有住房完成产权过户,并在措施有效期内,在昭化区购买参与购房补贴活动项目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网签的,给予“以旧换新”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面积小于出售自有住房面积的,给予新房合同价款0.5%的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面积大于等于出售自有住房面积的,给予新房合同价款1%的购房补贴。

亮点三、支持被征收拆迁户购房。

历年来,涉及昭化区被征收拆迁户没有享受过购房补助的,此次参与购房补贴活动项目在昭化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的,在享受按建筑面积给予购房补贴400元/平方米,单套最高补贴不超过6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助。

亮点四、支持引进人才购房。

历年来,昭化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参与此次购房补贴活动项目,在昭化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享受按建筑面积给予购房补贴400元/平方米,单套最高补贴不超过6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对应政策规定安家补助上浮10%的补助。

五、房源范围

本次参与购房补贴的房源由在昭化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自愿申请,房源已取得房源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房源需达到销售条件,不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情况。

六、执行说明

《措施》由区住建局负责解释,措施自2025年1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其他政策措施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