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三)财政监督部门:广元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电话:0839-3273732。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内容。目前,我市各金融机构推出了系列“政采贷"融资业务,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广元境内金融机构联系。
建设银行:公司部 0839-3562331
中国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839-3328038
工商银行:普惠部 0839-3265755
农业银行:公司业务部 0839-3216866
农商银行:公司部 0839-3306444
贵商银行:市场部 0839-3952976
邮储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839-3275721
绵商银行:综合业务部 0839-6197255
(五)采购公告中的附件仅供公告使用,具体内容以获取的采购文件为准。
(温馨提示:附件中的采购需求为该项目第一次采购时的需求,本次采购仅为需求文件中的包3基础设备设施采购,具体要求请以获取的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