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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第3号)
发布时间:2025-03-21 12:45:55 来源: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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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广元市昭化区龙王沟水库工程建设用地项目需要,拟征收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狮子村三组、四组,红岩镇红江村六组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狮子村三组、四组,红岩镇红江村六组。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8.1560公顷,具体地类、面积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款规定,拟征收该集体土地作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三、拟征收单位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四、土地现状调查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组织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卫子镇和红岩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现状调查。

五、其它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公告时间为2025320日至42日。

咨询人及联系电话: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梁福元,0839-8722214


附件:征收红线图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20253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