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关于2025年第一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情况的公示
为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同意办理柏光群、车跃华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实名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8725629)。我中心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并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2025年第一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公示名单
广元市昭化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