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五项整改任务)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五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广元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类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日至4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广元市水利局提出。联系电话:0839-3266252,邮寄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659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