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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关于解除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规定,从2025年4月1日起,解除四川尚居药房有限公司方群望园昌奇店、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金惠大药房等5家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自解除协议之日起,参保人员在该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结算,请广大参保群众悉知。
附件:解除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零售药店名单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