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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4-02 08:59 来源: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社长冯伟传发放丢失,将川(2022)昭化区不动产权第0048577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202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