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关闭
你还可以输入40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第4号)
发布时间:2025-04-10 15:57:13 来源: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因广元市昭化区X170X164(射箭场镇至潼梓观段)美丽乡村路建设工程项目需要,拟征收广元市昭化区射箭镇龙江村一组、二组、四组、五组,京元村三组,板石村一组、二组,云峰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五房村七组,潼梓村三组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广元市昭化区射箭镇龙江村一组、二组、四组、五组,京元村三组,板石村一组、二组,云峰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五房村七组,潼梓村三组。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21.9780公顷,具体地类、面积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拟征收该集体土地作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三、拟征收单位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四、土地现状调查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组织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和射箭镇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现状调查。

五、其它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公告时间为2025年4月9日至4月22日。

咨询人及联系电话: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梁福元,0839-8722214。



附件:征收红线图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