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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昭化区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4-30 09:59:35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9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2月27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2025年3月31日,区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心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逐条逐项推动整改落地见效,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巡察意见反馈后,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专题(扩大)会议,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做到巡察整改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受教育,行动上高自觉,落实上高标准,中心上下同心同向、齐心协力,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部署,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压实整改责任。中心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执行“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式落实”制度,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逐一梳理归类问题,细化制定整改措施,适时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和解决过程中的难点卡点问题,对问题整改实效加强跟踪督查,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中心党组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积极听取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立完善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财务、干部管理等制度,形成工作长效机制,真正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沥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过问、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进展亲自督办。一是积极主动担当。把握整改方向,明晰整改思路,多次召开会议统筹安排整改工作、听取相关股室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针对反馈问题专题研究,提出整改要求。二是落实整改责任。对照反馈意见逐一梳理分析,明确责任人,保证每个问题有人负责、每条措施有人推进,形成了齐心协力抓整改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调度推动。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多次专题研究和调度,结合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优化细化整改措施,督导推动落实。主持召开区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紧紧围绕巡察整改反馈意见要求,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提升整改质效。

截止3月27日,巡察反馈的“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等18个具体问题,区委书记点人点事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长期坚持1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事项

(一)区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

1.队伍建设方面,“存在干部精气神不足等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月3日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广元市昭化区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广元市昭化区开展干部争先提能行动工作方案》,激励中心全体干部主动担当作为。二是在2月25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支部班子和全体党员围绕“干部精气神不足问题”方面深刻剖析,深入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三是制定《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办法》,完善《区亭子湖保护与发展中心干部请销假制度》,强化干部监督管理。

2.问题整改方面,干部选拔任用未执行回避制度等问题边改边犯。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3日,组织政工人事干部专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元市昭化区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二是对政工人事负责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在后期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坚决执行回避制度,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成果转化运用不足。

3.“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组(扩大)会议没有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通过理论学习转化为干事创业的热情不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2025年1月3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了“第一议题”制度相关要求,并围绕如何结合我中心实际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了研讨。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自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以来,通过党组(扩大)会会前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集中学习、研讨6次。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落实综合股加大对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4.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不到位。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在长江十年禁渔的新要求下,如何结合亭子湖景区实际破解生态环境保护与推进产业发展的难题,思考谋划不力、制度措施不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组会前专题学习,进一步吃透精神实质、把握丰富内涵,全面运用习近平“两山”理论指导亭子湖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二是开展景区内资源调查,积极对接规划编制中心和属地镇,力争将亭子湖沿线产业谋划布局纳入村级片区规划。

(三)反馈问题:主动融入中心大局动能不足,工作落地见效打折扣。

5.围绕中心站位有欠缺。在推进亭子湖湖区保护与发展工作中主动对接不及时,前期与昭化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单位沟通协作不深入,导致《亭子湖风景区总体规划》未能很好融入“四城新区”建设大局。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亭子湖风景区总体规划》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2次。二是积极主动与区发改部门沟通对接,力争将《亭子湖总体规划》与“十五五”规划相衔接。

6.落实决策部署有差距。

湖区保护方面,协调督促沿湖乡镇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30日、12月31日,2025年1月9日、1月13日,对沿湖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督促沿湖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二是建立《亭子湖资源保护制度》,将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监督检查纳入制度管理,坚持每月开展1次监督检查。

(四)“拼经济比发展创一流”用力不够,谋划推动项目落地有差距。

7.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够有力。

对招商引资等工作重布置、轻落实,推进中攻坚克难用力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5年招商引资任务,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分析研判湖区招商引资情况,落实产业发展股负责景区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同市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协同开展亭子湖景区推介活动。二是制作亭子湖保护利用科普宣传片1期,招商手册500份,提升招商引资工作针对性。开展亭子湖景区内资源调查,建立了景区内存量土地、人文、自然资源台账,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奠定基础。三是主动为亭子湖景区规划范围内的项目规划选址、前置审核等提供保障工作,巡察整改以来,依法为5个进入亭子湖景区项目提供审核意见。

8.破解湖区发展瓶颈不力。对相关政策研判不深入、不准确,与广曌置业公司合作的虎跳镇南斗村“桃花岛”项目,因土地性质、用地指标等问题不能解决,致使项目前后对接两年多时间最终未能落地。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议学前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形式,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亭子湖风景区总体规划》等,熟练掌握景区规划范围和项目准入政策依据;二是经多次跟进协调,虎跳南斗“桃花岛”项目因土地性质不符等政策原因无法落地,为全面掌握湖区土地、景观等资源现状,落实资源保护股对沿湖可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开展排查统计,建立了景区资源台账,有针对性推介,对进入亭子湖规划范围内的项目仔细把关,避免因土地等要素保障不能到位导致项目无法落地。

(五)逗硬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

9.“三重一大”制度流于形式。2022年8月22日、11月25日,中心党组会议决定用7万元左右对亭子湖虎跳镇区域湖岸进行垃圾打捞,通过查阅资料和座谈了解,会前已经确定施工队伍并开展垃圾打捞清运,存在先做事后程序性过会,将党组会议决策变成党组会议通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月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分管领导作了表态发言、对综合股负责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三是巡察反馈会以来,中心党组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3次,均严格按照相关决策程序要求进行。

10.财务审核管理不规范。

(1)财务审核管理不规范。差旅费报销方面,存在公务用车出行未执行公杂费减半,出差审批单申请人、审核人未签字,驻村工作队员在单位上班参加会议却报销当天驻村差旅费等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1月3日,组织财务会计和出纳专题学习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广元市昭化区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二是落实综合股牵头对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排查,补齐票据签字等,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全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三是修订完善了《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审核把关差旅费报销手续,定期开展差旅费报销监督检查。

(2)会计管理不规范,上级部门移交给中心的巡逻船未计入“固定资产”管理;工会账与机关账混淆,2023年11月将3690元的清漂保洁培训打印费在工会账列支,清单上无经办人签字。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与市级主管部门沟通,巡逻船为市级部门统一采购资产,我中心只有使用权,该船舶已计入市白龙湖管理局“固定资产”核算;二是组织人员全面排查了工会账目,将2023年11月3690元清漂保洁培训打印费由中心基本存款账户清退至工会账户,对签字手续不完善的督促补齐签字。三是1月3日,组织工会会计、出纳学习了《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在下步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列支工会经费。

(3)项目资金监管方面,对拨付至虎跳镇、青牛镇的湖岸垃圾打捞资金监管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对拨付到虎跳镇、红岩镇、太公镇、青牛镇的垃圾打捞资金开展了全覆盖检查,核实了垃圾打捞工作开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建立了《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建设项目内部控制流程。

11.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2022年3月6日,在广元南山组织“三八节”登山活动,

违规向全体干部发放活动纪念品。违规发放值班补助,2021年9月向两名干部发放端午节值班补助750元,中秋节值班补助900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月3日,组织工会会计、出纳学习了《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其熟知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相关规定,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工会活动;二是对2021年6月后账目进行了全面排查,清退2021年端午节、中秋节违规发放的值班补助1650元。

(2)公务租车不规范,2020年度、2022年度未在区公务用

车定点租赁公司租用公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公务用车审批制度》,规范管理公务租车行为。二是坚持立行立改,2024年10月20日与定点租赁公司广元鼎盛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昭化分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坚持在定点租赁公司租赁公务用车。

(六)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较为薄弱。

1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

(1)对湖区安全生产履行协作配合职责,督促职能部门逗硬执法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整改以来,协调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安全联合检查3次、春节前联合执法1次、禁渔期联合执法1次,发现水面船钓、三无船舶等安全隐患,相关部门现场认领问题并落实整改。二是牵头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1次,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500份,向群众现场演示救生衣、救生圈等水上救生设施操作规范,提升群众应急救生技能。

(2)对安全隐患“随手拍”小程序宣传推广不够及时深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30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再次学习《广元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广元安全隐患随手拍”系统宣传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熟练运用“广元安全隐患随手拍”小程序;二是2025年1月7日,深入虎跳、青牛,宣传推广“广元安全隐患随手拍”系统,发放宣传单500份。

1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细。

(1)中心每年虽然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但无具体责任分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单位人员具体情况,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各股室、责任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制定了《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于2025年1月9日党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2)2020年党组书记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中出现多次错误,未建立网络舆情引导和风险防范应急处置预案,没有“三审三校”相关制度和责任人,信息发布审核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3日召开的党组(扩大)会上,对负责起草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的综合股负责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2025年1月建立了文稿“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提升公文文稿质量。三是2025年1月建立了《网络舆情引导和风险防范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置网络舆情,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四是坚持每月组织1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提升干部理论素养。

(3)未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班子成员

述职述责,年度工作报告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度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党建述职报告、“四责同述”材料中均按要求专题报告了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加强对微信、QQ工作群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禁发布负面、消极等不当言论。

(七)反馈问题:落实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凝聚发展合力存在短板

14.党组工作运行不规范。

(1)党组领导班子不健全,长期仅1名班子成员在中心履职,研究解决党建工作问题不够有力,2022年度未撰写党建工作情况报告,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和整体战斗力未得到充分发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为进一步强化工作力量,区委拟将我中心划归区文广体旅局代管,已过区编委会,下一步将配齐班子成员;二是2024年度按要求认真撰写了党建工作报告。

(2)党组(扩大)会议与全体干部会议参会人员一致,议定事项区分不清晰,2023年度全年未召开党组会议,存在以全体干部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中心工作和人员实际,制定了《区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巡察整改以来,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3次,干部职工会议4次,未出现以干部职工会议代替党组会议情况。

15.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以党组会议、全体干部会议代替支委会,党建和业务融合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区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三会一课”制度》,将党建工作融入到亭子湖保护管理工作中。二是1月3日召开支部委员会议,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广元市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规程》《广元市“共产党员活动日”规程》等党支部工作制度,提升党员干部能力水平;三是自巡察反馈以来,中心党支部坚持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坚决杜绝以党组会、职工会代替支委会。

(2)在党费交纳上缺乏仪式感,为图省事每半年收取一次。同志间的相互帮助提醒不够,民主生活会会前未开展谈心谈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月3日召开支部委员会议,组织党务干部深入学习了《广元市党费收缴管理“五个一”制度》和党费收缴工作要求。二是立行立改建立了党费收缴台账,按照党费收缴要求每月足额收取党费。三是建立了《谈心谈话制度》,2024年组织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均按要求开展了谈心谈话。

16.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不严格。2022年6月15日、6月16日,中心召开党组会议讨论杨娇兰同志晋升为八级职员,杨娇兰同志参加会议并做会议记录,本人未执行回避。2022年9月8日,中心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王桥生试用期满转正事宜,会议由王桥生同志组织召开,本人未执行回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月3日,组织政工人事干部专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元市昭化区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二是对政工人事负责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在后期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坚决执行回避制度,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八)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严实,纪律作风建设存在短板

17.压力传导不够。

(1)2022年至2023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仅3次,其余均以在党组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通报典型案例、提工作要求代替专题研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要求,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党组(扩大)会议议题,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少于1次。巡察反馈以来,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次。

(2)制定的风险防控清单对风险点位查找不全面,只剖析了景区项目建设初审和“三公”经费管理两个风险点位,对安全生产监管、环保检查等关键点位漏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亭子湖景区保护管理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风险点位,研究制定了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风险防控清单,将安全生产监管、环保检查等关键点位风险防控纳入2025年风险防控清单。

18.驻村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党组对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个别干部存在迟到早退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3日,中心副主任王沥同志对原派驻虎跳镇青龙村驻村队员张燕同志进行谈话提醒;二是2025年2月25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党员同志就执行作风纪律情况作了剖析并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措施。三是修订完善了《干部日常管理办法》和《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落实综合股跟踪督促请销假手续履行情况。

(九)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力。

19.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紧。对2020年6月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只有整改报告和反馈问题落实清单,个别问题存在书面整改的情况。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重视不够,未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问题进行全面认领和深刻剖析。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梳理了2020年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逐项核实了各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二是扎实开展本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高质量筹备召开本轮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查找原因,针对每个问题精准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跟进整改情况。

20.问题整改不彻底。

(1)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垃圾打捞补助资金跟踪问效不够一拨了之”“干部选拔任用未执行回避制度”等问题,本轮巡察发现依然存在上述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对拨付到涉及垃圾打捞资金的虎跳镇、红岩镇、太公镇、青牛镇开展了全覆盖检查,核实了垃圾打捞工作开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建立了《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昭化区亭子湖水面垃圾打捞处置工作制度》,明确垃圾打捞等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监督等流程。三是对单位会计、政工人事干部提出批评教育,组织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元市昭化区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提升业务能力。

(2)对2021年巡察“回头看”指出的“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中心未举一反三狠抓整改,本轮巡察仍然发现存在违规发放值班费、公务租车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1月3日,组织中心会计、出纳专题学习《广元市昭化区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广元市昭化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提升业务熟练能力。二是立行立改规范公务租车行为,2024年10月20日与定点租赁公司广元鼎盛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昭化分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坚持在定点租赁公司租赁公务用车;2025年1月底清退2021年违规发放的值班补助1650元。三是建立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做到预防为先,抓好源头治理,坚决杜绝违规发放补助、公务租车不规范等问题。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反馈问题:在履行景区内资源开发协作配合职责中不敢协调、不善协调,存在等靠思想,对市白龙湖管理局下达的水上旅游开发、民宿建设等任务完成较差,景区开发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针对市白龙湖管理局下达的水上旅游开发、民宿建设等任务,协调区委主要领导到湖区调研2次,拟定实施青牛峡步游道建设项目,对青牛峡沿湖进行景观打造,积极协调配合区水利局推进青牛峡步游道项目建设。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铸牢政治忠诚。中心党组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持续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强化干部队伍管理,增强对党忠诚的政治功底,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二)强化工作落实,全面提升整改成效。坚决对照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使命担当,常抓不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和转化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保持及不断深化的整改事项,以钉钉子的精神和抓铁有痕的韧劲,紧盯不放,长期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三)强化制度建设,全面巩固整改成果。中心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刻反思问题产生根源,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管理体系,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同时加强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让巡察整改成果助推亭子湖景区保护发展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9-8721362;电子邮箱:312061544@qq.com。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党组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