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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昭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5-13 08:29: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2日至10月1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供销联社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7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供销联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3月21日,区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关于“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转化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中发﹝2015﹞11号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供销系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结合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明确社有企业股负责人牵头,联合各基层社负责人,1月20日至1月26日,开展供销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填写台账,明确安全隐患整改时限,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举一反三”及时传达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结合供销工作实际,转化学习成果,主动融入市场,并阶段性开展回头看。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7日制定印发《区供销联社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将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目标管理责任书,2024年党组及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专段报告意识形态工作。三是2025年1月8日,经党组会审议并印发《2025年度联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法规等纳入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不以党组会、干部大会或党员大会学习代替,截至目前,已召开中心组学习会2次。四是1月7日召开职工会议,组织学习收发文“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规范公文发布流程,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二)履行职责使命存在短板弱项,服务“三农”不够有力。

3.关于“社有企业服务三农实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对社有资产全面摸底,建立资产台账,掌握社属企业资产资源、债权债务和经营现状等基础信息,做到家底清、情况明。二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规范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2025年3月修订联合社章程(草案),充分发挥联社对企业财务活动和经营管理行为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最大限度保障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2025年1月以来,积极进行招商,先后与四川省老邻居商贸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市农资公司进行对接,接洽合作事宜,增强供销社服务三农实力。

(四)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有差距。

4.关于“违规决策,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26日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观念,掌握决策法定程序,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二是2024年12月底,对违规决策发放资金、超报资金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逐项核实,及时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批评教育,收回违规发放的奖励资金并登记造册,上缴单位基本账户。三是外出盐亭考察项目审批手续已补签,同时相关当事人已退还报销的补助。2025年1月7日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并要求系统内认真贯彻落实,按程序规定逐级请示报告。

(五)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凝聚发展合力不够

5.关于“班子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18日社党组主持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办事,充分听取和尊重不同意见,坚决不搞“一言堂”。二是严格按照《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规定,按期召开理、监事会议,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是进一步明确1名党组成员分管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四是依法完善理、监事会及社员代表大会运行规则。2025年3月,借鉴市供销社修订意见,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对区联社章程进行了草拟,修订(草案)待理事会召开审议通过形成修订后章程,确保本系统的经营管理行为在章程的框架下有序进行。

6.关于“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7日,职工会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明确重大决策的内容、重要人事任命内容、重大项目安排内容,应遵循的原则和程序。二是2024年12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治企、守法经营意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2024年9月13日召开党组会,对联社出资人代表进行审议和表决,将审议的过程和结果详细记录并备案,以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7.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三定方案,2025年1月落实三股一室负责人并报告组织人事部门。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2025年1月9日对葭萌供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进行了改选。三是2024年10月30日,通过公司股东会免去两名机关干部兼任职务,已工商登记除名并向组织部门报备。

8.关于“基层党建弱化边缘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26日经总支研究向区直机关工委书面请示撤销农资公司支部、元坝供销支部,新建广元葭萌供投集团有限公司支部。二是2025年3月6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三是积极组织新党员发展,大力培养和吸收优秀职工入党,将系统内文化程度高,符合入党条件的年轻人作为培养对象。3月召开党支部会议,组织他们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系统内有3名团员主动向党组织提出了入党申请。

(五)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9.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供销系统业务工作,2025年1月13日制定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将纪法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纳入清单内容,明确班子主体责任8项、党组书记主体责任8项、班子成员主体责任5项。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建设“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党内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分管领导,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贯穿工作全过程。三是2024年10月23日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议1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

10.关于“存在社企不分靠企吃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1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并组织经办人员学习《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熟悉机关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二是全面清理自2020年以来,应由联社机关承担过期农药处置费用,实际由葭萌供销投资公司承担的运行费用32.88万元,目前已制定返还方案,财政资金到账后,按相关程序及时予以返还。三是针对陆续从企业抽调人员长期协助联社机关工作的问题,已清退抽调人员3名。四是落实出资人监管责任,加强对社有企业的财务监督,指导社有企业修订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

11.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收回重复报销疫情防控值班补助、超报补助,对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二是2025年2月18日职工会学习《广元市昭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职工个人借款的范围、金额及具体的审批程序,出纳与会计现金核对的程序、时间。三是1月对联社、公司财务对账务进行自查清理,对白条子或无票据列支、部分费用支出无领导审批、支出附件不齐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要求财务对入账报销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及时与出纳现金对账,不得无依据调账,做到账实相符。四是2025年3月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定期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工作。

(六)社有企业监管不严,存在风险隐患。

12.关于“社有企业三会运转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社有企业修订企业内部管理制度6条,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2025年1月9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换届;三是落实财务公开,督促公司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落实监事职责,规范财务管理,及时进行财务公开。

13.关于“执行企业内控制度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重大社有资产处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社有资产处置行为,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2025年2月完善公司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对账务处理错误的及时进行账务调整,规范公司财务,杜绝虚假收入。三是2月开展供投公司自查,对存在的借款、往来款立即清理,逐一收回,按照财经制度完善审批手续。

(七)巡视巡察等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力。

14.关于“纪检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办公用房已于2024年1月终止租赁关系,与房东周春进一步完善相关手续并归还房屋面积。二是聘请第三方公司对佳成农业猕猴桃深加工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审计工作已于1月结束。三是葭萌供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结合公积金管理办法,于1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

15.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未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26日总支向区直机关工委请示撤销农资公司支部、元坝供销社支部,新建企业支部。二是3月制定年度党建活动计划,一季度开展支部活动1次(组织生活会)。三是3月组织系统全体党员学习1次,提升党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八)履行职责使命存在短板弱项,服务“三农”不够有力。

16.关于“供销体系为农服务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全国总社、省联社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供销综合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向上对接,力争通过财政资金扶持,改造升级6个中心社。截至目前,3月向省社对接3次,2月向市社对接2次。二是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提升供销为、农服务能力,落实2024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160万元,用于农业社会化服务“耕、种、防、收”等环节资金补助,截至目前,已开展水稻收割;小麦耕、种;油菜耕、种环节。三是以佳成农业为载体与民营企业合作,2025年3月成立创佳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公司),主营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酒类经营、农业机械服务、农作物种子经营等,发挥其在农资、农产品流通等领域的优势,更好满足为农服务需求,提升社有资产,增值增效,目前已正式对外营业。

(九)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有差距。

17.关于“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葭萌供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加快供销惠民大食堂建设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倒排工期表,2025年1月30日完成工商登记、人员招聘。二是及时兑现农膜回收补助,认真执行好昭府办函﹝2018﹞119号文件,严格标准和要求,及时兑现各农膜回收网点补贴资金。三是根据昭府办函﹝2018﹞37号文件精神,指导全区镇级归集点规范运行,强化对归集站的运行考核,及时分类转运、回收和进行无害化处理;与区农业农村局、各镇沟通协调,加强农业投入品回收利用和规范处置的宣传及基层回收网点的指导和管理,推动废弃农膜回收工作有序进行。

18.关于“‘拼经济比发展创一流’用心用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2023年招引的土鸡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建立倒排工期表,已协调区级有关部门加快项目用地场平工作,预计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场平;年产15万吨鱼饲料生产加工项目,在2025年1月3日召开的市规委会上已将用地性质调整为工业用地,并于3月通过专家论证、区规委会,下一步将督促项目业主及时拿地、及时开展场平。二是落实专人专班跟踪负责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021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专项资金项目已完成,并通过省财政厅绩效评价。三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于2025年1月至3月,先后5次到省、市社汇报,争取流通强县资金、项目等资源下沉,加强资源整合,奠定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

(十)社有企业监管不严,存在风险隐患。

19.关于“项目管理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佳成农业公司实施的136万元电商大楼工程建设和装修工程竣工结算情况再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审计,今年3月,已与审计公司进行对接。二是涉及联社借用公司32.88万元问题,该资金系用于废弃农膜处置,由于财政无此项资金计划,联社无力承担,故借用企业资金,目前联社已形成归还方案,并落实资金来源,由于区级财政有指标暂无资金额度,待财政资金到位后及时返还。三是向省社、市社积极对接请示出台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标准,规范实施流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25086。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