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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区2025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5-15 11:40: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农业农村局

为实施好稻谷补贴政策,强化昭化区稻谷生产基础,保持我区稻谷生产工作和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进一步巩固优势产区稻谷种植规模,根据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的通知》(广财建20251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及补贴面积

补贴对象是区内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种植主体补贴面积是各种植主体2025的水稻实际种植面积。

二、主要工作及程序

(一)核实稻谷种植面积。各镇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可享受稻谷补贴面积的核实与上报工作,由村民小组逐户核实填写《广元市昭化区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面积核实登记表》(见附件1),报村民委员会复核签字确认。(居)民委员会四川省惠民惠农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s://hmhn.scsczt.cn/hmhn/)下载村级申报模板如实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村党支部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经办人签字(盖章)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对补贴有约定的户须有双方签字认可的纸质协议,口头协议或其他约定方式一律无效。协议原件留存村(居)民委员会,复印件经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镇人民政府存档备查。

(二)镇级审核。各镇要落实力量,对村(居)民委员会上报的申报数据进行全面调查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如实填报《广元市昭化区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面积核实汇总表 》(见附件2),并于202510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面积核实情况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公示相关佐证资料(照片、影像等)由镇政府归档留存备查。

(三)区级审核,确定补贴标准。区农业农村局对各镇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审核,按当前批次户数0.5%的比例抽查核实将最终确定的稻谷补贴面积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根据全区稻谷补贴资金总额和最终确定的稻谷补贴面积确定补贴标准。

(四)兑付补贴资金。各镇要严格执行稻谷补贴政策,通过四川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资格审批基础支撑平台逐级申报审批。在区财政局确定补贴标准后,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各镇进行两级资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送补贴对象到广元市惠民惠农“一卡通”阳光发放信息系统,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2025年稻谷补贴资金汇总表经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公示相关佐证资料(照片、影像等)由镇政府归档留存备查。区农业农村局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足额兑现到补贴对象手中,补贴资金在20251130日前兑付完毕。

三、组织保障措施

(一)切实明确工作职责。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组织水稻生产、推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政策宣传和补贴实施方案的制定、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监督检查等工作;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制定稻谷补贴资金的测算、拨付和监管等工作;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补贴面积的核实上报、公示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并对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村(居)、社对辖区内补贴工作直接负责,负责补贴面积的申报、登记、复核、公示等基础性工作,并全力做好政策的宣传、落实等具体工作。各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各镇将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让种植者直接受益。要做到五个到户(村)六个不准,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村,补贴通知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打折扣,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社(组)代领补贴资金,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各种税费及借款和利息,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

(三)建立举报制度。立稻谷补贴政策工作专线举报电话。区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8398722091。各镇也要设立固定号码作为举报电话。个别农户要求复查或被举报的,由相关镇组织调查、核实、处理,在同一村内有2户以上农户要求复查或被举报的,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镇村干部联合调查处理。

(四)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政策执行不力的要及时发现纠正。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稻谷补贴资金或违法发放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骗取、套取稻谷补贴的对象,取消3年稻谷补贴和其它相关支农政策享受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