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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昭化:“以案释法”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5-05-30 16:45:4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局

5月30日,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把庭审现场“搬进”卫子镇狮子村委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审理了1起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案,区级相关部门、周边干部群众50余人参加庭审。

公开审判前,区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林业局在审判现场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和林长制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以案释法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讲解林长制的由来、为什么要实行林长制、林长制的主要任务及我区林长制建设情况,介绍“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呼吁广大群众爱护野生动物从自身做起,不吃野味,不购买野生动物制品,共同为野生动物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生存空间,引导群众树立自觉保护生态意识和法律意识,深入了解林长制对保护林草生态资源的机制举措和重要意义,达到了宣传预期效果。

此次巡回审判和联合宣传,既是落实“林长+三长”协作机制中关于信息共享、加强生态保护宣传的务实举措,又充分发挥了林长的统筹协调和公安、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有力推动了昭化区林长制与公检法工作全面有效衔接,为构建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打防结合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新格局奠定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