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关闭
你还可以输入40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3 15:07 来源: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

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葭萌路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专区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

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杨永平

住宅

广元市昭化区青梅路(弘和远景1幢1-10-2号

川(2019)昭化区不动产权第0000107号

陈文清

2

杨永平

住宅

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葭萌路中央风景1期1幢1-15-4号

川(2022)昭化区不动产权第0074259号

陈文清